虽然李哲嘴里这样说,其实,在心里还是认可艾拉这种说法的。
有的时候吧,外人看来不值得的事儿,但对当事人来说,却不这样想。
比如为苏畅这个大儿子争取补偿这件事儿,在艾拉看来,那个孩子又不是你的种儿,何苦这般做呢?毕竟对方是丁马家族的董事长,放他一马,可能就交下这个人了。
但李哲还是这样做了,不惜与丁马家族的这位董事长硬顶。
其实,在李哲的心里,除了夏冠华的临死之前的委托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苏畅这一死,虽然不是自己害的,跟自己的关系不大,但在李哲的心里,总是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内疚。
可能这也是李哲为她大儿子力争更大的权宜原因吧——潜意识里,已经对不起他的妈妈了,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补偿一下她的这个大儿子了。
在这一点上,有点和李哲对待赵莺莺的女儿赵蕾的情形差不多。赵莺莺当年在米国突发事件中枪死后,李哲在心里一直觉得很内疚,虽然这种枪击事件不是他所能左右的,但毕竟当时莺莺是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中弹的。
所以,他把莺莺的女儿当成自己的亲女儿养了起来,并代她掌管着莺莺留下她的资产,现在小丫头已经成了百亿级别的小富婆了。
至于苏畅和雷的孩子,有雷在呢,李哲就不用操这份心了。
一想起莺莺的女儿赵蕾,李哲欣慰的一笑:
这丫头,如今已经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已经大学毕业,和自己的外甥——也就是姐姐李彤的儿子过儿是大学同学,一起在米国留学。
据老妈说,两个人在大学的时候就谈起了恋爱,马上就要结婚。现在他们正在华夏呢,说是去见姐姐的前夫,也就是外甥的亲爹。
孩子是懂事儿的,虽然姐姐和前夫离婚这么多年了,外甥从小就跟着姥姥、姥爷一起生活,几乎和亲爹没有什么联系。但这一次要结婚,外甥还是决定要带未婚妻回去看一下亲爹伍吉顺——就算不征求意见,也要看一下,同时还要看望一下爷爷、奶奶及父亲那边的亲戚。
外甥在去华夏之前,给自己打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