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马丁内一听恩施这样说,眼睛放光的看着对方,因为他知道,如果合资的石油公司真的用了李哲油田的原油,这里面很可能有说道。
这里面很可能涉及到税费。
这么说吧,如果油田也是合资公司的,直接从地下把原油抽出来,用在原油加工上,然后出售成品油,这里面可以省下一道税费——原油出售给石油加工企业,需要上一道税的,原油销售税。
这个税费在南国还不小,占销售额度的百分之十。也就是说,你销售一百万的原油,需要上交十万的税。
一百万上缴十万,一千万就是一百万,一个亿就是一千万……而李哲的这个南国最大的油田之一,一个月的销售额就达到了十几个亿。不多算,十个亿,一个月需要上缴一个亿的税,一年就是十几个亿。
十几个亿,嘿嘿,如果真的不交,那就是偷税漏税。
先不说需要这个法人负刑事责任了,就算不用负刑事责任,按着偷税漏税额度十倍补交计算,也是一笔难以承受的惩罚呀。
当然了,以自己对南国法律的了解,偷税漏税不止需要补税,法人还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偷税漏税达到五十万的,就要处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责任,那几个亿……
一想到这儿,马丁内不由得嘴角露出一丝奸笑来。
“看来这一次到南国来,是明智的选择,否则,怎么可能得到这么多内幕消息呢?只要让我抓住一件,嘿嘿……姓李的,够你喝一壶的了……”马丁内在心里想道。
但这件事儿,不能着急,因为自己只是主管后勤的副总,平时根本就接触不到账务方面的资料,不知道从李哲油田购入的原油,是不是没有交税。
话又说回来了,就算是交了税,以自己在商界混了这多半辈子的经验,也不会按着规定百分之百的上缴的——这已经是商界不成文的秘密了。
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世界上的有钱人,哪一个人的财富积累,不带有点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