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人的评价,只靠别人的讲述是不行的,只有近距离的看看他对工作和事业的态度,才能真正的了解。
以前,洪磊就听宋乔安说过,先锋镇楼盘项目建设的时候,陈元生亲自在现场盯了三个多月,皮肤晒的黝黑,下面的包工头都不如他。
当时洪磊还不太相信,现在信了:这家伙真有劲头,干啥像啥。
不单如此,洪磊还了解了其他一些事,让他非常震惊的,一个是民工转正计划;一个是什么“企业效率和职工职业规划部”。
这都不是一般老板干的事。
除此之外,洪磊还在纺织厂见到了布朗等一帮老外,让他想破头皮也想不到,纺织厂里居然还隐藏着一帮搞软件的,而且有几个老外还是带着女朋友来的。
通过这些日子的观察,洪磊推断出一个结论:跟着陈元生干,三五年内是没办法与小李PK的,但三五年之后,谁胜谁负,确实很难说了。
…………
“啥,你刚才说啥?”
晚饭时间,当刘长卿在餐桌上说他要去陈老板买下的学校当校长的时候,刘鸿森头皮都要炸了,媳妇王玉红盛汤的勺子啪嗒掉了下来,汤撒了一桌子。
刘长卿三十多岁的人了,也不成家,也不找工作,也没有收入,两口子早就不抱任何希望,甚至看到他就烦,所以刘长卿也很少在家,免得碍眼。
“元生买了个学校,大中专类院校,有专科,有中专,不到两千学生,据说这个月底能接手,让我去当校长,我答应了。”
刘长卿说着,随手拿抹布去擦撒在桌子上的汤。
两口子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该说啥。
按道理说,儿子出息了,突然有工作,而且看起来工作还不错,两口子应该高兴、鼓励才对。
但刘鸿森就在远盛实业旗下的纺织厂任顾问,他也不愿意看着一点工作经验都没有的儿子,去那边给他丢人呐。
“是陈老板找的你?”
刘长卿点点头:“嗯,一年多了。当初他第一次找我,我给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没想到他当真了,既然学校他已经买了,我就去帮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