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次,张天志不甘心地走了,张天顺也很不甘心地放他走了。
两个人都还想置对方于死地,只是一直都没有机会,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到了。
“张天志!”张天顺兴奋地大喝一声,对着身后的混混们喝道:“上,给我砍死他!”
他太高兴了,这正是他报仇雪恨的好机会。
想起上次受伤后,他不仅没有办法养伤,还要在堂主面前跪下来受刑,和身上的伤痛比起来,脸面受损更让他难受,别人鄙夷嘲讽的眼神更让他抓狂。
这些都让他恨不得把张天志碎尸万段,现在机会来了。
现在的他已经是大头目了,手下也有几百兄弟,出入都带着十来个人,可以威风了。
张天志大喝一声:“给我去死!”说着已经冲了过去。
看到有人打架,周围的行人都远远地看着,根本没有害怕的。
这里是港岛,混社团的人超过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对于这种街头火拼对砍的事情,这里的人早已经见怪不怪了,还当成热闹来看。
偶尔他们还会说一句,又是大陆来的。
没办法,这十几年港岛人口从七八十万增加到了两百多万,增加的大部分人都是大陆来的。
但是张天顺马上就惊恐起来,因为他带来的那八个手下,不到一分钟就被张天志打倒了,而且出手都很重,不是手脚骨折就是吐血,直接就丧失了战斗力。
张天志的功夫比几年前可厉害多了,这把张天顺吓傻了。
张天志轻松解决了那些混混,猛地转过身来喝道:“张天顺,过来受死!”
张天顺已经双腿发抖了。
他几年前受辱之后,确实是发奋图强一段时间,伤好以后就勤奋练功,功夫也大有长进,加上敢打敢拼,两年前就坐上了这个大头目的位置,手底下也有了几百人。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方面和他骤然富贵有关。
当上了大头目之后,手下管着一个片区,几条街上收保护费,他这个大头目突然就有钱了,以前的穷日子过怕了,有钱了他就开始贪图享受了,抽烟喝酒吃肉什么都来,功夫也不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