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主这辈子大约到镇上没几次,最近一次还在三年前。这一来就看出身份来,证明吊坠在这里也是人人识得的。
拿出面料一看,希宁忍不住笑:“就这还是最流行最时新的?是倒是,就是一年半之前的。”
裁缝媳妇也是嘴利索的,见哄不了,立马带着好话的辩解出来了:“到底是男爵家的小姐,见识就是不一般。听说大公子、二公子都是大学生,在城里。大小姐和二小姐也都是嫁给城里的贵族,自然好东西见多了。这里穷乡僻壤的,这些料子已经算是尚城了,如果小小姐不嫌弃,我折价卖给您如何?”
听得舒坦,外加男爵亲爹妈给的零用钱也够多,平时没机会用,想到身主不久后也要带到城里,参加舞会聚会,准备选择夫婿,进城可以再做,可一套总是要备着的。
算了下时间,看着环境和记忆中的当权者,目前应该是在十六世纪后期的欧洲。
这个时期的服饰还没17世纪开始的浮夸,能把腰勒成四十厘米的紧身衣才刚刚开始有雏形,王公戴着巨大又有点搞笑的小丑领。也幸好是这个时代,她不用穿能勒死人的紧身衣,身为男爵这种底层贵族,不用戴着高耸到下巴,遮住整个脖子的卡夫领、伊丽莎白领。
现在的裙子,还是白色、亚麻色居多,并配上刺绣。于是男爵夫人选了一块中庸但效果看上去还是挺华贵的暗红色带黑色大丽花纹面料,帮自己选了块苹果绿色的布料做长外套,并在衣襟上装上一排长长的短花边,这样配任何裙子都行,披上就能出客聚会了。
价格还是挺便宜的,毕竟舍得花钱做衣服的人并不多。
希宁付了钱后,她的裙子约定三天后取货,男爵夫人的可以慢点。这样她就算死,也至少能穿上新衣服死,死后下葬也能漂亮点。
墨冥:“死要臭美。”
对呀,就是要臭美。世界多么美好,她到任何地方都要美美哒。
薇薇安将买好的针线小心包好,放进荷包内,跟着她走出了裁缝店。
一出店面,老远就看到了范思哲,范思哲也看到了她们,于是拉了拉宽边帽檐,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