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夜约爬山

职场风流 鹏鹏君爱我 1245 字 1个月前

从常识判断,食堂会用幼蚕做菜?大概率是排骨臭了,有了蛆虫。

不管菜里是蛆虫,还是幼蚕。让我们发帖都不是太妥当,我们不是五毛党,对自己都不确信的事物,为什么要发帖证实?

请问窦班长,你真的认为那不明生物是幼蚕,而不是蛆虫?”

窦胜利语出惊人:“学院说是幼蚕,我就认为是幼蚕。

我们私底下可以质疑学院的解释,但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学院的决定。

作为公务员,我们就得坚决执行上级的决定,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李恨水同志,建议你学习《公务员法》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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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恨水不客气地怼道:“别以为我没学习《公务员法》!六十条规定得很明确,执行明显错误的决定,自己承担责任!”

窦胜利愤愤地说:“李恨水,你这是抬杠!”

两个人针尖对麦芒,针锋相对。

舒晴劝和道:“我们谈正事吧,这个问题的讨论到此为止。”

张丽芬、康学成也在一旁劝和。

李恨水不想让矛盾激化,二姑沈媛媛的教诲言犹在耳。

窦胜利脸色有些难看,接着说:“班主任操老师对于联欢会高度重视,希望每位同学都参与进来。表演形式不限。有的同学假如实在没有什么文艺才华,那可以参加大合唱啊,哪怕滥竽充数也行。争取参与率百分之百。”

李恨水心想,窦胜利这家伙,平日工作中估计没少走形式主义。

窦胜利颇有领导范,说:“我们班委会五人,除我之外,你们四个人,每个人兼任小组组长。各小组长要自扫门前雪,发动组员踊跃报名联欢会,确保一个不落。”

舒晴、张丽芬、康学成都表态说没问题,实在没有才艺的,就参加班级大合唱,滥竽充数也行。

李恨水自然也不好反驳。

但是他很头疼,秦岚油盐不进,该如何说服她参加联欢会,哪怕是大合唱也行?

吃过晚饭,李恨水走出食堂,看到了秦岚,她刚来食堂,还没吃饭。

李恨水和她微笑示意。

“你爬过大龙山吗?”秦岚问。

大龙山是江州市的一座名山,海拔并不高,只有两百多米,位于城郊,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