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好了?”沈筝问道。
“想好了,不反悔。”曼娘笃定点头。
二人相视一笑。
沈筝也由衷的高兴,说道:“待我回县衙便将合约拟好,明日带过来。”
曼娘这人一旦认定了一件事儿,便认死理到底。
她听到沈筝还要回衙门拟合约,摆了摆手道:“哪用您再跑一趟,我现在便去拿纸笔,咱们当场签订。”
她正欲起身,便听沈筝说道:“那可不成,与县衙签合约,便要走流程。”
曼娘愣在原地。
“与县衙签?不是与您签?”
沈筝轻笑出声,“当然是与县衙签了。此事是县衙出资,与你共开官定客栈,但老板是你,地界也是你的。县衙只参与盈利分红,不干涉客栈的任何事宜。”
曼娘闻言有些失落,扣着手指道:
“我还以为......能和您一起开客栈呢,您不是有银子吗?为何要将盈利的机会让给县衙?”
她二人心中都清楚,沈筝在任的这三年,一定会将同安县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繁荣程度。
就算她往后升迁,同安县的这些生意一样能赚到钱。
可以说在同安县开起第一家官定客栈,就是实打实的摇钱树也不为过。
“既是官定客栈,那肯定是与官府合开,而不是与我合开了。”沈筝笑道。
“你想,你这客栈是官定的,那便代表只要同安县在一日,你这客栈只要经营妥当,便能盈利一日,这对你来说是好事。”
曼娘当然明白这一道理。
她只是偏心沈筝,觉得这钱该沈筝赚,而不是县衙赚......
沈筝见她替自己委屈,又继续与她分析起来:
“你这客栈有官定的背景,那往后来往人员,不论是官还是商,或是普通百姓,都更愿意住你这儿一点,因为这间客栈背书强大,入住之人安全有保障,又卖了县衙面子。”
曼娘点点头,她很认同这一点。
就说她自己出远门,为了安全肯定也会首选官定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