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你看看你,吃不完带走不就行了嘛,我们都是年轻人,要爽快些!”
风声越来越大了,夹杂着雷。天色把整间病房都熏得昏黄。但是熏不走袁派明脸颊洋溢地快乐。
望着满满一桌地美食,他清了清嗓子,“你们给我听着,此时此刻我这个想赋诗一首,”他清了清嗓子学出来了宋学津的腔调,“正是啤酒,承载了斗转星移的翩跹;正是板筋,缔造了沧海桑田的无垠……”
谭玉涵被他逗笑了,前仰后合。
“去你妈的,袁派明!”宋学津回敬他……
瓢泼的大雨像魔鬼一般侵占了水城。那来自海洋的风粘在了空中。吹烂了也吹散了城市的每个角落。
那天,他们还是把啤酒喝了个精光,他们的脸颊成了红色。
“我说啊,虽然有个不快乐的小插曲,但是水城还他娘的挺好的,”谭玉涵说,“以后我要好好干,我要上电视,我要让全世界的认识我,让那些像肖未晞一样的人渣都灰飞烟灭!”
“我想让我成为我爸妈骄傲,成为他妈的人类的骄傲,”袁派明拍打着谭玉涵的肩膀说,“你说的那些算个屁的梦想,咱们会能和肖未晞那种畜牲是一个世界的人吗?咱们要成为世界一流的科学家,要赚两百万个两百万,肖未晞这种人舔我们脚趾头都不配!”
“好!”谭玉涵大声地称赞他,“喂,宋学津,你有什么梦想吗?”
宋学津的目光黯淡了,他陪着笑容说:“我,我没什么,我喜欢干这个的。不在实验室里,我就挺难受的。”
“看看看,津哥的格局多高,我和津哥是一类人。”
熬完了他们的胡言乱语,宋学津已经非常疲惫了。窗外的暴风雨却一点都不疲惫。
他走出病房,望着暴雨中的灯影,一遍遍地念叨着我在查尔斯先生面前侃侃而谈对生命赞颂的话语,最后他回过头去,冷笑了好一阵子:“去他妈的,我说的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