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陶红

律师这一行业选的确实太妙了,律师这一行,古已有之,叫讼师,但大多被痛骂为“讼棍”,这种辱骂方式流传至今,大多数法律行业的从事者,听到这两个字,都不会太高兴。

有时候,法律行业的从事者不受待见,也是有原因的,有些学法律学的好的人,骂男的就丧失了人性...

比如,福建某个地方,一位男子的母亲重病而亡,按当地的规定,要出几千块丧葬费实行火葬,但在治病过程中,家底早就被掏空的男人根本拿不出这笔钱。走投无路之下,他悄悄举行了水葬,将母亲装进麻袋里,然后将她沉入水底。不久后,事情泄露了,警察就找上门把他抓了起来,最后他因“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一年...

按法律条文来说,警察抓人没错,法官判刑也没错,但经手这件案子的人似乎忘了“法外容情”这四个字,完全忘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还有些人更过分,甚至直接否定了公序良俗,当年震惊全国的金陵彭宇案,扶老人后被讹诈,由于当时没有监控,事情的真相直到现在依旧是众说纷纭...

但实际上,在法官当堂问出那句“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的时候,真相已经不重要了...

仅从这句话来说,它一句话催生了一个名为“碰瓷”的行业急速膨胀,促成了一个“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的社会现象,摧毁了一代法律人的努力和一代学法人的梦想,让一个人类该有的美好品质被冲击的四分五裂。

从此,一条社会猜疑链形成了——你猜猜,我是真的摔倒了,还是在碰瓷你?赌注是你的全部身家哦...

从此,扶老人一个梗,甚至一种炫耀方式,当大家都在炫富,说自己家多少套房子,多少辆车的时候,有个人捧出来说一句“我每天都扶摔倒的老人”,那么他将杀死比赛...

战国时期的商鞅曾经说过:“惩恶即是扬善。”

对恶的姑息,就是对善最大的伤害。究其本质,还是因为法律对于碰瓷者的惩罚太轻了,最多关几天局子,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更是关都不敢关...

这个行业成本极低,风险也低,收益却极高,成功一次少则几千上万,多则十万,也难怪未来天眼普及,到处是摄像头,碰瓷者依旧屡见不鲜。

当然,也不是所有律师都不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