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换成普通人,这一轮,必然被刷下去。
但他是吴庸。
这就是他重生来到这个世界后,身体出现的一项特殊能力之一。
过目不忘。
在医学病历上,叫超忆症。
很快,工作人员将吉他递给到了吴庸,嫌弃说:“小心点,这把吉他很贵的,别弄坏了。”
现场众人也悠然自得,想看吴庸接下来的表演。
“嘿,我打赌,他至多能记得一句歌词。”
“一句?怕是有点悬,我刚瞥了一眼,阳蜜给吴庸那张纸上面的歌词,第一段很长,怕是有二三十个字。全篇加起来,不止一百个字。”
“啧啧,这是要整死吴庸啊。”
在歌曲中,有些超长篇幅的歌曲。
这很少见。
音乐讲究的是,节奏,旋律,和声,音色。
一段超长的歌词,往往哪怕写出来,一旦其中的节奏不对,或是歌手其中的气息不稳,这首歌就会极其难唱。
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所以,一段歌词稍微长一点的,也都控制在十个字左右。
至于二三十个字的。
很是罕见。
整个歌坛数以万计的歌曲中。
有,但极少。
好听的,出名的,屈指可数。
阳蜜刻意将这么长一段歌词给吴庸,明显是刁难。
退一万步来讲。
哪怕吴庸真能记住其中的一段歌词。
那么唱呢?
要平稳节奏,又要控制音色不走调。
这对肺活量,是个巨大的考验。
唱功一般的专业歌手来,都悬。
更别说吴庸这个别人眼中,不懂音乐的烂人了。
准备就绪。
现场安静。
所有人的目光落在了屋内中心点吴庸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