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切点来形容,关于本起案件的诉求,你们大风厂和光明区政府,是种类似于跷跷板的零和关系。”
“你不用质疑我的专业水平,我既然敢这么说,自然是有相关社会常识,和法律依据支撑论据的。”
“事实就是,区政府若想撇清责任,就得把责任推到你们身上;
反之,你们若想减轻自己的错误,轻巧脱身,那区政府的违规情节就得坐实。”
“严谨地说,你们双方是属于——按起葫芦浮起瓢的责任对冲关系。”
“若是不起诉,或是起诉败诉,结果都将是新大风厂地皮收回,老大风厂被抵押罚没,同时大风厂相关领导还要担负非法集资、私自售卖集资房等刑事责任。”
“这不是我在吓唬你们,而是有相关法律条文佐证的,如果想看我可以给你们找出法条。”
新大风厂收回,老大风厂抵押,这不是等于便宜没占到,还把老本折进去了?
平日在家吃咸菜都要论根数的郑老抠哪能接受这个,百感交集,心里快冒出火来,耿着脖子就想争辩。
陈清泉又说:“不过你先别着急...也不是说就是毫无希望。”
“区政府在地皮审批,以及集资房资格授予上,的确存在瑕疵,这是我们能把责任归咎到魏兆晋身上的唯一希望。”
随后,陈清泉又给郑氏父子讲解了下布局,大致意思是想胜诉,唯一希望就是把过错牢牢钉在魏兆晋个人身上,不要去攀扯光明区政府,以及京州市委。
民不与官斗,光明区委、京州市委是不可能有错的。
想赢得官司你只有把责任细分,把论据做实成魏兆晋的个人行为,是他为了达成某些政治目的,私下做的主张,其他人都是不知情的,这样才能有赢的希望。
陈清泉这么建议当然也是有他自己的私心的。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
纵使陈清泉再不忿李达康,也知道想凭借此事是不可能拉李达康下马。
倒不如把罪名全扣魏兆晋身上,先斩断李达康的一具化身。
所以才从专业角度,设计了这么一出扣责魏兆晋的妙计。
从陈清泉这得到满意答复后,郑氏父子心满意足地走了。
走之前留下了十万的定金,拿走一份委托代理合同的协议书,全权委托陈清泉代理本起案件。
出得律所大门,郑西坡心疼到不行。
高额的律师费就不说了,只那一千五的咨询费,他都他没办法接受。
说几句话功夫就要一千五,这不明抢吗?
他得抠搜多久才能省下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