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回答:“是的,我那也是一时情急才出的手,又没有事先策划过。要不是他逼的急,也不会有这事的!接着我就想该怎么办,当时我想直接报警投案自首的,可是我想到我家里人,就打消这个念头了。接着我就把张**尸体先放在办公室里的办公室桌下,然后锁上办公室门就先出去准备了。”
审讯员震惊:“你就把尸体这么放在办公室里面,你不怕被别人发现啊?”
犯罪嫌疑人说:“我们单位一般不会有人来,平时比较闲,所以一般不会有人来,我只要锁住办公室门,就不会被人发现。到了晚上,我把这件事和我老婆说了,老婆也没有多埋怨我,而是帮我想办法处理尸体。我们决定把尸体扔到大江里去,于是我就开了车到了办公室门口。我老婆帮我先把尸体的衣服全部脱掉,就是怕人知道这尸体是谁。然后,我们把尸体抬上汽车后备箱,但是尸体已经僵硬了,我们尸体放进后备箱,死活盖不上后备箱。于是我拿了一把斧子把尸体的头颅剁了下来,这样后备箱才合上。接着我们把尸体运到大江边,然后丢了下去。”
审讯员问:“那你们把头颅扔什么地方去了?”
犯罪嫌疑人交代:“头颅,我当天晚上把他带到我们城市边的南山一处隐蔽处,挖了一个坑埋了。”
“地方你知道吗?”审讯员问。
“我知道的,我可以带你们去找?”犯罪嫌疑人说。
“那你作案工具呢?”审讯员问。
“工具都还在我的办公室里,你们去取好了!”犯罪嫌疑人这么说。
我们在监控室里的人立即行动起来,我们立即对他的办公场所进行了搜查,还真是,作案工具以及分尸工具都在办公室里。
技术中队立即对这些工具进行了技术处理,据说都做出了隐血反应,然后提取了DNA样本,和受害人进行比对。
重头戏当然是寻找受害人的头颅,我们押着犯罪嫌疑人立即对他交代的地方进行封锁。
为了保险起见,葛大还联系了警犬过来,因为他怕犯罪嫌疑人的记忆有误,好立即开始搜索。
不过辨认的过程挺顺利的,犯罪嫌疑人的记忆没有偏差,根据他的指认,我们找到了受害人的头颅。其实他埋藏的也不深,离地面也就四五十公分左右。
技术总队看了那个头颅,彻底相信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因为犯罪嫌疑人的头颅上有明显的钝击伤。这就印证了犯罪嫌疑人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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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在技术中队对犯罪嫌疑人交代的犯罪地点还是有疑义的,但找到头颅以后,这些疑意也就打消了。
因为犯罪嫌疑人完全没有必要对犯罪的地点做过多的隐瞒和掩饰,现在受害人的头颅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也找到了,再纠结犯罪地点的问题已经没有意义了。
技术中队长始终不死心,他就是纠缠着这个问题不放。他问:“你既然在办公室里杀掉了受害人,而且也是在办公室里完成的分尸,那现场应该留有大量的血迹,你是如何处理的?”
犯罪嫌疑人也是直言不讳,说:“你说的没错,当时办公室里留下大量的血迹,甚至我们办公室墙上也是溅的星星点点。我知道,无论我怎么擦拭也没什么用,于是我就一不做二不休,从装修市场买来了白色的油漆,给我这个办公室整体涂了一遍白漆,这样才遮盖住了墙上的血迹。我们同事也跟我提起这件事情,我就是告诉他们,我的办公室掉漆掉的厉害,不得已才自掏腰包,做了装修。他们也没有质疑我,更没有仔细来看我怎么涂的油漆,这件事情就轻易的蒙混过去。”
听了他的话,我顿时有些无语,原来人还可以这么闲,你们发生这样的事情,其他同事居然一无所知,连领导也不过问。
我们立即犯罪嫌疑人的办公室进行了勘查,果然办公室进行了装修,技术中队把办公室里每一块地板都翘起来,在地板下面的泥土里还是发现了隐血反应。经过样本提取比对,确认和受害人的样本对上,如此案件完全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