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法律护航

一九九零年七月,北京站。

林卫东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崭新西装、提着公文包的小儿子,恍惚间觉得时间过得太快。

林雨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这是他自己配的,说“律师要有律师的样子”——声音里带着年轻人特有的踌躇满志。

“爸,香港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到了。下个月开学,读普通法硕士。”

“好。”林卫东接过通知书,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英文,“雨儿,你想好了?普通法和咱们大陆的法系可不一样。”

“就是想学不一样的。”林雨说得很认真,“爸,这些年我看着咱们集团做国际贸易,跟外国人打交道,签合同。有时候明明咱们占理,就因为不懂他们的法律,吃亏。我要去学,学会了,回来给咱们家,给咱们国家的企业,保驾护航。”

林卫东拍拍儿子的肩。

心里既欣慰,又有些担忧。

香港那地方,鱼龙混杂。

普通法又复杂。

但孩子有这份心,他得支持。

“去吧。钱不够跟爸说。”

“不用。”林雨笑了,“我申请到了奖学金。而且二哥说了,我在香港的吃住,集团包了。”

八月,林雨到了香港。

住处在铜锣湾,离港大不远,是林安给安排的一个小公寓。

三十平米,但一个人住够了。

开学第一天,他就知道这趟来对了。

教室里,什么肤色的人都有。

英国来的教授,操着一口伦敦腔,讲案例讲得眉飞色舞。

“普通法的核心是判例。一个案子怎么判,以后的类似案子就得跟着判。这叫‘遵循先例’。”

林雨埋头记笔记。

手速飞快。

旁边的香港本地同学碰碰他。

“喂,大陆来的?听得懂吗?”

“听得懂。”林雨头也不抬。

“这么厉害?这些术语很拗口的。”

“多听几遍就会了。”

他是真下了苦功。

白天上课,晚上泡图书馆。

香港大学的法学图书馆,藏书量惊人。

从十八世纪的英国判例,到最新的香港上诉庭裁决,全都有。

林雨像一块海绵,疯狂吸收。

有时候看得入神,管理员来催关门,他才发现已经凌晨两点了。

周末,他去林氏集团在香港的办公室。

林安给他安排了个小隔间。

“雨弟,你先熟悉熟悉集团的法务现状。咱们现在,说实话,就是野蛮生长。合同都是业务员自己写的,有时候出了事,才发现条款有问题。”

林雨翻看那些合同样本。

确实问题不少。

有的一页纸就完事,关键条款缺失。

有的照抄外国公司的格式,但不符合中国法律。

最离谱的一份,连对方公司的全名都写错了。

“二哥,这样不行。”林雨很严肃,“一份合同漏洞,可能造成几百万的损失。”

“我知道。”林安叹气,“所以才需要你啊。”

林雨开始整理。

从最简单的采购合同开始,起草标准模板。

关键条款用黑体字标出。

免责条款写得清清楚楚。

争议解决条款——他特意设计了两种:仲裁和诉讼,供选择。

第一个模板做完,他拿给林安看。

“二哥,你看看。这是采购合同的标准化模板。”

林安看了半天,点头。

“专业。比我们现在用的强多了。这样,你先在集团内部推广。从深圳的厂子开始。”

推广并不顺利。

深圳厂的采购经理老张,是个干了十几年的老人。

看到新合同模板,直摇头。

“小林律师,你这个太复杂了。我们以前一页纸就搞定,你这个要五页。供应商哪有耐心看?”

“张经理,就是因为以前太简单,才容易出问题。”林雨耐心解释,“你看这里,交货期限。以前只写‘尽快交货’,什么叫尽快?三天是尽快,三个月也是尽快。现在明确写‘收到订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清清楚楚。”

“那万一供应商做不到呢?”

“做不到就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林雨指着另一条,“这里写了,每逾期一天,按货款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老张将信将疑。

“那我试试。”

试用第一个月,就出了效果。

有个供应商,以前总拖交货期。

这次签了新合同,到了第十五天,货还没到。

老张打电话去催。

对方还是老一套:“快了快了,再过几天。”

老张说:“王总,咱们合同上可写着呢,逾期要付违约金的。今天是第十五天,从明天开始,每天千分之一。”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我……我马上催,明天一定到!”

第二天下午,货到了。

老张乐了。

“小林律师,你这合同,还真管用!”

消息传开,其他部门也开始用林雨的模板。

销售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劳动合同……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一套完整的合同体系,慢慢建起来了。

但真正的考验,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