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会晤开始了,香港的警察素质非常高,态度也很和蔼,并不因为是大陆的来人而有什么桀骜或高高在上的态度,相反,非常地客气,专业素质也非常强,马东他们想象中的黄皮白心的假洋鬼子做派完全没有,这几年香港人的拙劣表演给大陆人留下了非常恶劣的印象。
穿警服的年轻女孩并不是只是拿文件夹的陪同,她熟练地校验着各种文书,指示着这边的律师和李博签字,警局的律师也不停地宣讲文件的内容,最重要的就是保密方面,要求在香港警方发布正式公告之前不得外泄任何此次会晤的情况。
另外在香港警方将案子移交检察官之前不得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条文一条一条非常细,其实这样对双方都是一个很好的保护,是按照对等的原则指定的,李博和香港的律师商量着,一一审核之后签署了所有的文件。下面就该谈及大家最关心的案情的详细情况了。
中环警务处的处长开始了案情的介绍,事情发生在圣诞之夜的后半夜大约两点左右,在中环XX大厦有一场圣诞狂欢晚会,晚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一位先生和一位女士出了大厦,走向停车场准备离开,就当他们走到停车场的边缘处时,突然跳出来一名男子,挥舞着尖刀,不断逼近,被威胁的先生身上带有枪支,情急之下,他掏出了枪支,开了两枪,持刀男子当场毙命。
事发之后,开枪男子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警察也迅速赶到现场,在核实死亡男子身份时发现是亿万富翁杨朝阳,案件迅速升级,涉案男子被带到警局询问,现场情况也反复核查过,在场的男子和女子的表述基本上都是一致的,没有什么大的出入。
该涉案男子是一家大型保安公司的高级主管,有持枪证,而且当天是负责XX大厦安保的工作人员,带枪是合法的,目前警方仅仅认定其在未进行警告的情况下开枪,有防卫过当的嫌疑,该男子也聘请了律师,进一步的审理可能需要移交检察官了,是否能够达成认罪协议尚未得知,但警方是这样初步定性的。
法务处长介绍完了案情,马东要求看案子的详情档案,制服女警递给了他一个档案夹,马东打开,细细查阅。这是整个案子的完整报告,包括接警警察的现场报告,后来接手的重案组的现场报告,调查报告,结案报告,法务处的初步结论报告,非常详尽。
马东首先看的是接案警察的报告,报告比较简短,和之前法务处长的介绍没有什么出入,因为他们一旦确定了死者身份,立刻上报,案件就由重案组接手了,但在接案警察的报告里马东终于知道了涉案的一男一女的身份,男性涉案人,李文瑞,英文名,John.Li,四十一岁,中英混血,身份为安赛弗安保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有合法的持枪证;
女性涉案人,Mary,二十八岁,英国人,目前在一家英国银行驻香港办事处工作,当晚李文瑞在XX大厦负责一场高级的私人狂欢晚会的安保工作,他利用职务之便邀请了Mary去参加晚会,大约两点左右中途退场。另外,接案的警察在停车场发现了杨朝阳的车,其他的内容就没什么特殊的了。
重案组的调查报告是非常详尽的,首先是两名涉案人员的详尽口供,李文瑞的口供大意是这样的:十二月二十六日晨约两点左右,他护送Mary小姐回家,当走到大厦下面的停车场走向自己的车位时,突然从拐角的黑暗处窜出来一个人,当时停车场的灯光比较黑暗,隐约只能看到他穿着红色的衣服,带帽子和白胡子,似乎是个圣诞老人的形象,他大声叫喊着,挥舞着一把尖刀逼近他们。
当时距离很近,给他的反应时间很短,可能也是喝了一点酒的原因,他直接掏出了手枪,喊了一声让他停止,但对方继续前进,他情急之下下意识地开了枪,击中了他。之后他的大脑一片空白,赶紧报警,再之后的事情就是警察来了之后的事情了。
Mary的口供是全英文的,但比李文瑞的更加简短,马东的英语还可以,大致看得懂,这份口供和李文瑞的基本没什么差别,但Mary强调她似乎在现场的远处还看到了一名穿制服的人,好像是警察,抑或是保安,但那天她有点头晕,看得不太清楚,不能肯定。在李文瑞的口供中则完全否认这一点。
之后是现场的照片,有两名涉案人员的各个角度的照片,尸体的位置,角度,刀散落的位置,死者车的停放位置,死者的随时物品,发生枪击的手枪,还有一张整个案发现场的平面图,标记出来案发的经过和当时所有涉案人员和被害者的位置。接着就是关于死者和涉案人员的背景资料介绍以及对死者周围人员的调查。
让马东感到奇怪的是,死者的妻子,包括身边的人员口径竟然非常一致,就是一问三不知,对杨朝阳那天的举动除了惊讶和不理解之外则全然不知,一点有用的资料都没有,也就是说无法从周围的人口中探听到一点消息从而推测出动机来。
马东立刻就感觉这是非常不可能的,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地方有问题。最后重案组给出的结论是没有证据表明此事件为蓄意发生,考虑属于意外,但涉案人使用枪支有明显不当的地方,属于未经警告过度使用枪支,建议考虑防卫过度。
看完了重案组的报告,马东又浏览了一下法务处的初步结案报告,这是准备提交检察官的,也是可能对外发表的,但法务处长强调目前这还是草案,并未定论,如果马东他们有新的有足够证据的调查结果,可以考虑修改这份草案。但话里话外就是并不相信马东他们能有什么本事推翻这份报告的结论。大意和重案组的结论差不多,强调是意外,但涉案人也逃脱不了一定的责任。
马东仔细地看完了所有的报告,还算满意,香港警察的业务素质很好,各个方面的调查都做得很详尽,至少在程序上没有什么漏洞,可以说是中规中矩的一份报告。马东询问法务处长可不可以抄录一下涉案人员的背景资料,因为他们还要很他们见面,当面核实一些情况,法务处长考虑了一下同意了,同样要求他们保密。
马东叫李博抄录下来,然后告诉李博和唐娜把所有的资料也仔细看一遍,由于不能复印,要求他们要尽可能地把信息都背下来,以便回去研讨。下面马东要和重案组的王组长研讨一番了,这才是今天来这里的重中之重。
重案组的王组长一直坐在那里没有说话,天下的刑警似乎都是一种风格,阴冷冷地,喜欢那种暗处观察人的感觉。他从开始也在研究来的这几个人,香港的律师他比较熟悉,李博也是一看就是律师,唐娜是个小女孩,不引人注目,就像马东对他的感觉一样,这位王组长也同样捕捉到了马东身上另类却熟悉的气息,这是同类的冷血的味道,尽管马东被介绍的身份是李博的助手,但王组长知道这位应该是同行,他要等着内行的质询了。
马东的问题首先从两位涉案人的身份问起,主要是询问重案组对两个人的第一印象以及是否进行了深入的背景调查,王组长告诉他们案件发生之后Mary当时有些喝多了,不太舒服,加之在重案组来临之前在停车场等了一会儿,女孩穿得比较少,有些着凉,要急着去医院,所以对她的问话有些简短,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案件发生的过程描述的还算清楚,情绪神智也能控制,但对于她所说的现场似乎出现了一名制服警察或是保安的情况,事后经过反复核实,均未能确认此事,首先该大厦及周边的物业均未在那个时间段派出保安在停车场巡视,其次周边的警局未在那个时间段向那里派警,这个问题香港警方很重视,而且丝毫未向媒体透露,因为如果属实,那将可能意味着警察未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而且可能存在逃离现场的情况,这是很严重的事件,是无法向公众交代的。因此警方必须调查清楚。
女孩后来被反复质询此事后也有些吃不准了。特别是在李文瑞矢口否认的情况下更不敢肯定了。这个女孩是单身,属于白领一族,案发前和李文瑞认识的时间不长,似乎李文瑞正在追求她,但两人并不特别熟络,没有做伪证的长期交往背景。
对李文瑞的质询是这位王组长亲自做的,他对李文瑞的印象非常深刻,很冷静,说话条理分明,在描述完现场情况后第一时间要求律师在场,之后对各种问话和调查均非常配合,他承认自己有些紧张,开枪是有些下意识的冲动,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但也强调是出于保护身边女性的动机,来不及做更多的反应。
王组长坦诚他的口供没有什么问题,但作为一名老警察他感觉这么冷静的人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有些不可理解,但感觉不能代替事实,一切还是以现场的情况为准。李文瑞的口供中绝对地否认现场看到了其他人(注意,由于是分开问口供,李文瑞并不知道Mary所描述的现场情况,面对警察反复的多角度提问,仍否认现场有其他人,此证词被视为可信。警方认为即使真的有其他人在场,李文瑞也可能是未看到的)李文瑞的背景也还算干净,他也是美国留学归来,受过良好的教育,在美国接受过安保训练,目前也是单身,无前科,在公司的记录也比较良好。未发现有任何有可能存在蓄意杀人的动机的背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