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向南留下一句话,拿起弓箭就往外跑去,也不管那冰凉的雨水打在身上。
毒玫瑰想叫住他,哪里来得及,只能皱着眉头默默的等待着。
大概半个多小时吧,丁向南像个落汤鸡一样回来了,手里提着一条鱼。
“饿坏了吧,我马上给你做饭!”
毒玫瑰分明听出了他话里带着牙齿打颤的声音。
丁向南先把上衣脱了,挂在火边烤着,又把之前的羊肉汤倒在一个大竹筒里,然后重新给毒玫瑰做。
还是做羊肉,不过这次他放了鱼进去,之前在老家时丁向南吃过,雷爷爷说这叫鱼羊鲜,传说“鲜”字就是由来于此。
果然,加上鱼之后掩盖了很大一部分羊的山味,而羊的山味也更加衬托出鱼的鲜味,两者一中和搭配,那味道即鲜美又厚重。
饭做好后,他的上衣早就烤干了,裤子在他特意烤火的情况下,也干了个七七八八。
他连汤带肉的给毒玫瑰盛了一竹碗,还是喂她,这次没吐,吃的津津有味。
就在这时,丁向南肚子里叽里咕噜的叫声传了出来。
他尴尬的笑了笑,继续给她喂汤。
“你也喝点,刚才全身都湿淋淋的,可别着了凉!”
毒玫瑰越发不像原来的毒玫瑰了。
“我皮糙肉厚的没啥事,一会儿你吃完了我再喝!”
开始他还注意着,别给人家姑娘试温度,可是一说话分神儿,那个下意识的动作就出来了。
看着他把竹勺放到了嘴边,勺里还有一大块羊肉,毒玫瑰不容置疑的说:“吃了它!我都不嫌弃你了,你不会嫌弃我吧?”
举着嘴边的竹勺,丁向南有些进退两难,不吃吧,已经上升到嫌弃不嫌弃的高度了,吃吧,自己还真不好意思用人家姑娘的勺。
看着毒玫瑰那迷人的双眼逐渐变得危险起来,丁向南一口把勺里的肉连带着汤,吃了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