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总是要合群才对。
如果不合群的话,就是异类,自然就会遭到排挤。
洛芸很早就懂的了这个道理。
但当时他还不太成熟,没能完全意识到问题所在,只知道自己是被排挤了,所以他反而更加试图听话,更加去试图合群。
他不再去想着能吃糖。
就算偶然得到了,也是主动的把糖让给别的孩子。
摔倒了,他也不再想着去找护工妈妈们帮忙。
而是一个人扛着,咬紧牙关,憋着。
他以为这样就能和大家打好关系。
这样就可以和同龄人们成为同伴,获得护工妈妈们的表扬。
这样就可以不再作为异类,就不会再不受待见了。
但他错的很厉害。
那时的他还没有意识到一个事情。
之所以被讨厌,并不是因为没有跟那些孩子们做同伴,也不是因为没有和护工妈妈们打好关系。
而是因为他本身就被人厌弃。
一个古怪的孩子,就是想要努力的把自己表现的更好,在人们眼里却只会成为古怪的代名词。
人们讨厌的是他本身,而不是他的安静。
毕竟他被遗弃的那天,暴雨交加,电闪雷鸣,本就是不祥之兆,他还表现的如此不似常人。
于是有一段时间他被人喊做怪东西。
领头的自然也是那个孩子王。
他仿佛天生和那样的人不对付似的,明明自己什么都没有做,却总是被针对着。
护工妈妈们教过,如果和别的孩子们发生冲突,最好不要争吵起来,吵架是不对的,双方发起争执的时候,只要一方让步,另外一方也一定就会让步。
洛芸很听话。
虽然他很生气,明明自己都做了这么多,为什么还是这样?
但护工妈妈们说过,他就自然不可能和那个孩子王吵架。
他选择了忍让。
以为这样,对方就会退一步,不会再这么继续下去了。
只是忍让,通常只会带来更大的可悲。
他做错了很多事情,这一次,也是一样。
起初是嘲笑。
然后,是恶劣的玩笑。
被摔坏的唯一的玩具。
被涂抹掉的画。
被扔掉的勺子。
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每个人都笑得很开心。
在他们眼里,这就像是一场冒险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