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 千金散尽,立地成神(大章求订)

催泪系导演 天下小黑 2746 字 1个月前

警察来了!

“愣着干嘛?快跑!”

程勇上车,把车一横,堵在路中间,想要掩护病友们带药离开!

他被枪指着,慢慢从车上下来,只是视线却依然停留在抱着那一箱一箱的救命药跑离的病友,直到看到他们跑过拐角,他才松了口气。

被按在地上,只是,下一刻,他就看到,病友们也被堵了回来,一个个被抓。

他挣扎了一下,只是一切都是徒劳的。

庭审部分,李易原本是按照原版的来的,可是后来,大家看了剧本之后,觉得,庭审部分是不是有点问题?

毕竟,他和陈问他们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最后找了一个法律界的专家看了一下剧本。

李易都还记得当时那位教授看他的眼神,也还记得那位教授看完之后说的俩字:“法盲!”

法院判处走私罪、销售假药罪,这个没毛病,当时违反国际版权法,就纯属扯淡了。

第一,抗癌药品不属于版权法的保护范围,应该是属于专利法。第二,刑事审判不会基于一部民商法律,肯定是根据刑法定罪量刑的。第三,刑法领域,国际法不能直接在国内适用......

李易当时那个尴尬啊。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啊,他就是抄的原版的。

所以,这里做了一些修改。

大银幕上,程勇坐在法庭被告席上,穿着橘红色的狱服,双手铐着银镯子,直视着前方。

公诉人起身道:“我要提醒审判庭注意,是诺瓦公司投入大量的资金研制出格列宁,是诺瓦公司救了慢性白血病人,不是阿三仿制药,更不是被告!被告多次利用货船运输未经批准仿制药品,并进行销售,导致了全国性假药泛滥。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必须给予严惩!”

为程勇做有罪辩护的辩护律师,义正言辞道:“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界定的硬性标准,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

但是,经过药物的化学检测鉴定,我当事人,程勇先生,所代购的仿造阿三格列宁,与正版流通的格列宁药效差距并不大,非但不危害委托代购患者们的健康,反而能治病救人。

而必须指出的是,阿三仿制的药品,也要2000一瓶,根据我方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我方当事人,是以2000原价代购,在造假工厂查封以后,仍以市场价代购,但只收取原价格的四分之一,五百。

我的当事人主观意愿是救人,而不是盈利,一年多来,有上千名慢性白血病患者通过他代购的药,保住了生命!”

“我的陈述完了。”

镜头切换,落在程勇身上,审判长询问:“被告,你有什么想说的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们休庭十分钟,之后会宣布审判结果。”

程勇缓缓地站起身来,语气显得有些低沉:

“我犯了法,该怎么判,我都没话讲。但是格列宁在全球的定价如此高昂,请问,他们的定价真的合理吗?

看着这些病人,我心里难过,他们吃不起进口的天价药,他们就只能等死,甚至是自杀,他们只想活着,活着啊。

我,我只希望明天会越来越好吧,希望这一天,能早一点到来。”

然而,最终,法庭依然以程勇销售假药罪、走私罪判刑。

程勇在上车之前,转过头来,对曹斌道:“跟小澍说,他爸爸不是坏人!”

影院内,不少观众直接因为这一句話再次破防。

作爲一个父親,即将身陷囹圄,他最惦记的还是孩子有没有受到自己不好的影响。

无数人都想要告诉他,程勇,你是个好爸爸,一直都是啊!

最后,坐在警车上,道路两侧站满着病人,车慢慢地经过时,一个个病人纷纷把口罩摘了下来。

这是他们对程勇的最高的敬意!

他们沐浴在阳光底下,程勇隔着铁窗看去,在茫茫人群里,看到神父,看到劉思慧母女!

他仿佛又看到了已经死去的吕受益站在人群中摘下那三层的口罩。

看到彭浩又留了一头黄毛正咧开嘴冲着他笑!

这一刻,程勇热泪眼眶,但是他转身的时候,脸上却浮现了笑容。

这一幕,让整部影片原地升华。

顷刻间,观众们全部破防。

这一刻,程勇成为了所有病友心目中真正的药神!

影片的最后,程勇出狱,曹斌来接的程勇,曹斌告诉程勇以后不要卖假药了,因为正版药已经进入医保了,没人再去买假药了,程勇认为这样很好,曹斌笑言让程勇接着去卖壮阳药,两人都是哈哈一笑开着汽车风驰电掣一般离去。

电影结束了。

影院内安静着,很多人含着泪看着大银幕。

蓦然,有人站起身来,然后一个两个,到最后,全部都起立鼓掌!

包括薛凯山也是如此!

薛凯山的心情很复杂,因为这部电影,超出了他的想象。

超出想象的好!

他心情复杂就在于此,他不喜欢李易,可是却也不得不承认,这部电影,李易真的拍的非常非常好。

不是说这部电影很完美,没有瑕疵,而是这部电影,于华国影坛来说,绝对会是及其浓重的一笔。

所以,他其实挺不开心的。

但是蓦然他又想到了,李占山的《战争之花》也是今天首映的。

顿时心情就变得好了不少。

他不知道《战争之花》怎么样,但是他不认为那部电影能刚的过《我不是药神》!

因为这部电影太特别,太特殊了!

ps:以后剧情就做大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