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的夜晚没有太多霓虹灯光污染,带着老城区特有的静谧气氛,地面上残留着一些大排档收摊后的痕迹,瓜子壳和被踩扁的啤酒瓶盖儿散落在人行道的瓷砖缝隙里。
楚倾眠抬头看着正在以某种奇妙规律不断闪烁的路灯,忍不住戳戳旁边人的胳膊。
“苏成意。”
“嗯?”
“你不觉得有点吓人吗!我们一路走来这都是第几个坏掉的路灯啦。”
楚倾眠刚说出这句话,就害怕地缩到了他肩膀后面。
苏成意方才正有些走神,听她这样一说,才注意到头顶这盏坏了又没完全坏掉的路灯。
这是老城区很常见的现象,这边很多基础设施的年纪恐怕比苏成意的年纪都大,所以大概率只是路灯的线路老化,接触不良而已。
楚大小姐胆小如鼠,一走夜路就疑神疑鬼,而且对这方面缺乏常识,所以才会忍不住联想到什么超自然事件。
“你难不成是想要讲个鬼故事之类的吓唬我么?”
苏成意脚步一顿,挑眉看她。
“才不是啦!”
楚倾眠跺了跺脚,紧张兮兮地竖起手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嘘——你竟然敢大声说出那个字!真是big胆!”
“好了好了,无事发生。记住,我什么都没问,你什么都没回答。”
“无意冒犯无意冒犯!”
楚倾眠一边碎碎念,一边开始推着他往前走。
掩耳盗铃。
苏成意勾了勾嘴角,望着前面的路,随口说道:
“看到前面那条胡同了吗?”
“看到啦。”
楚倾眠听他这样问,便乖乖探头看了一眼,果然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条小巷。
里面似乎都没有灯,乍眼看过去漆黑一片,她又警惕地缩回了脑袋。
“其实,以前念初中的时候,我都是走那条胡同回家的,算是一条近道吧。”
苏成意慢悠悠地说道。
“那为什么后来不走了嘞?”
楚倾眠好奇地问道。
苏成意不由得想,楚大小姐真是最适合听鬼故事的人。
因为她虽然非常胆小,可是好奇心旺盛又很呆萌。
不到故事最后图穷匕见的环节,她都意识不到前方有诈。
“一整条巷子都没有灯,需要摸黑走到尽头,然后拐出来才能看到便利店的灯光。我那时候年纪还小,多少还是有些紧张的。
所以每次我走进胡同的时候,我就会开始小声唱歌,给自己壮胆。”
苏成意眉头微皱,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
因为要讲故事的缘故,两人的脚步也就在巷子门口站定。
听到这里,楚倾眠眼睛一亮,拽着他的胳膊晃来晃去。
“哇!苏成意你跟我一样诶!我小时候不敢一個人睡,最后就是自己给自己唱歌哄睡觉的!”
苏成意“嗯”了一声,又问道:
“你唱什么歌?”
“什么歌都唱呀,一般来说,都是保姆阿姨会给我唱的那种类型。”
楚倾眠想了想,便随口哼了几句。
“虫儿飞~花儿睡~一双又一对才美~不管累不累,也不管东南西北!”
苏成意听得有点想笑,但笑了会破坏此时的气氛,所以他只是严肃地点了点头。
“我那时候会唱的歌是”
“大兔子病了,二兔子瞧。
三兔子买药,四兔子熬。
五兔子莫名死掉,六兔子抬。
七兔子闷着头挖坑,八兔子来埋。”
苏成意唱这首歌的语调毫无起伏,比起唱歌,更像是在念顺口溜。
但楚倾眠莫名听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只想捂住耳朵叫他别唱了求求求求了!
苏成意的歌声的确戛然而止,他若无其事地继续说道:
“每次我唱完这首歌,巷子正好就走到了尽头。”
他扬了扬下巴示意楚倾眠往巷子里看。
“其实这条巷子很短,对吧?但你站在这一边,总觉得好像看不到那一边的出口似的。”
楚倾眠听着他的话,鼓起勇气往巷子里看。
漆黑的夜晚里,这样的老巷子就像黑洞一样,仿佛会吞噬掉一切。
苏成意瞧着她紧张的神情,接着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