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沈弟妹,你咋也跟我们去林场集市了?你以前都是去市区大商场的。”坐在沈清欢对面的一个媳妇说道。

包玉道:“哪呢,沈弟妹以前也去过林场集市,哪里划算就去哪里,这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能省一点是一点。”

“我们这些穷的确实是这样想,但沈弟妹咋会跟我们一样?”

沈清欢笑了笑,看着对面的媳妇,“我娘家是农村的,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穷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所以去乡镇集市,不知道这样子想会不会让你心里好受一点?”

对面媳妇听出她的讽刺,并暗指自己酸,脸色就有些不好看。

有些理解不够的朝沈清欢身上看了看,然后道:“沈弟妹你这样也说穷,那我们算什么?”

其他人也是无语。

沈清欢这会儿身上穿着件枣红色的棉衣,下身是条深蓝色的灯芯绒裤子,鞋子是大商场里卖的运动鞋,就算这些东西是以前买的,但她脸色红润,皮肤细嫩,神色自若,哪里穷了?

本来对她的身世大家都在津津乐道,觉得她以前那么傲,一副看不起农村人的模样,现在好了,她自己就是农村人。

可她男人条件好啊。

有人传她男人父辈都是当领导的。

就算不是,那她男人家里也是有钱的,这满屋子的电器,怕是连团长家师长家都没有这么全的。

于是,有心想要说两句话的媳妇,悻悻地闭上了嘴。

沈清欢在车上还看到了前不久结婚的胡小娟。

胡小娟一副小媳妇的模样,别人问她话都是含羞带怯的。

不过面对她的时候,则是眼神躲闪,不敢与她直视。

沈清欢收回目光,这估计是婚礼上闹的那一出,和自己生了芥蒂。

当然,自己也不待见这胡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