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代替敌特女儿去死的孤儿1

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京城电厂的职工,在她八岁那年,也就是1950年,电厂发生了大爆炸,据说是有坏分子搞破坏。父母在爆炸中都死了。

因为都是正在上班的职工,所以,并不算是烈士。只是,后来电厂给了这些惨死的职工补偿,儿女年龄到了的,直接接班给工作,不到年龄的,像曲明这样的,给补偿金。

当时办理这事的是厂里的工会主席,她说,给曲明一个人的补偿金就好,剩下一个保留名额,等孩子大了就去电厂上班。

当然那种情况下,这样的补偿真的算是很圆满了,可进可退,如果将来有了别的工作或者不想进这个厂子工作,那工作还可以卖了。

而补偿金按现在的钱币算就是四百块钱,只不过当时的货币就是几百万。这笔钱也存在电厂的财务室,暂由电厂保管,等曲明成年了就把钱给她。

但是,当时八岁的曲明父母死了,他们也没有亲属,所以,曲明就被安排到孤儿院。

那么,曲明应该去曾经的家里看看了,现在那个房子是空着还是住人了,如果住人了,那么家里的家产和父母的存款都在哪里,谁收着呢。

毕竟,当时,父母出事后,她被直接从学校接到了电厂,然后把事情处理完后,直接给他办理去孤儿院的手续,曲明就又从电厂到了孤儿院。

那时,八岁的曲明,只知道父母都没了,伤心的就是哭,到了孤儿院好久,才缓过劲来。

而缓过劲来的曲明,又开始了学校孤儿院两边跑的生活。再加上孤儿院的看护们对她都很好,小小的曲明就这么在孤儿院生活了下去,一次都没回过原来的家。

当然,她那时候自己也找不到原来的家了。因为办理在孤儿院生活的同时,也把她转学到孤儿院附近的学校。

曲明眯了眯眼。最好这事一切都是正常的,最好是有人疏忽了,否则,她是不介意手上沾染人命的。

曲明仔细回想了一下,当初那对夫妻收留自己的时候,是个什么情况。

这里果然不正常。

当时曲明五年级了,基本都懂事了,按理收养孤儿,也不应该收养她这么大年龄的人。

但当时,院长极力劝说她。而那对夫妻,尤其是那个养母,那是真的会说话,温声细语,对曲明关心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