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妈妈还感叹,她生了三个儿子,有五个孙子,没有一个姑娘,也没有一个孙女。很遗憾这些首饰不能戴在她们郑家女孩子身上了。
钱宝儿一听,这还了得。再加上郑志要回三里屯,这要是那个女孩子被找了回来,她儿子的利益就要去掉一半,老太太的珠宝首饰也都会是那个孩子的。
凭什么?她不止有儿子,还有一个乡下的女儿呢。
就这样,钱宝儿和她妈王桂兰一合计,赶紧在郑志发现他还有一个女儿前,把人给处理了吧。
但这事不能假他人之手,所以,王桂兰就亲自过来了。
只是,她待了一个礼拜,都没找到机会杀了曲枫。
当她看到和曲枫一起出入校园的女生时,就起了心思,借刀杀人吧。
其实,她看到曲枫和那个女生一起走,纯属巧合。
当然,她也打算灭口的。
那杯水里的药就是灭口用的毒药。
当然,等女生决定帮助杀人时,也想用药来着。
可连续一个礼拜,也没找到机会下药。甚至,那个女生想靠近曲枫套近乎做朋友,曲枫都离的远远的,连招呼都不打了。
于是,女生又说,等月末,同学们都回家,在途中俩人一起下手。
可是,月末曲枫又没回去。
就这样,女生选择了动手杀人。
说起来,这个用枕头捂死人的办法,并不是无的放矢。
这个女生在七八岁的时候,亲眼看见她奶奶捂死了她的刚出生几天的妹妹。
一般农村人杀死女婴,就两个办法,一是捂死,二是扔水桶里淹死。
案件明了,曲枫问两个人是否都能判死刑。
也是巧了,那个女生十八岁生日过了一个月,属于成年人了。
警察说“你并没有死,所以不可能判死刑。至于会判多少年,要看法院的了。”
曲明通过警察的大致估算和自己曾经做检察官的经验,这两人会是三年到十年之间。
但那女人有可能是最轻的三年。
甚至还会争取被害人的谅解,那样会被判更轻的处罚。
曲枫没关注去北京拿人的警察,能否把另一个主谋钱宝儿给缉拿归案,曲枫这边抽时间回了三里屯一趟,把姥姥家的所有人都召集了一起,把事情经过都跟大家说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