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书拉着墨无伤的小手,嗤笑,“任老爷,你不是不肯养无伤吗?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不会是打什么坏主意吧?”
任雄笑呵呵地说,“我能打什么坏主意?我好歹也是他的继父啊,是吧?我是看他如此年幼,穿得破破烂烂挺可怜的,既然都来了,不如就在家里住上一段时日。”
沈锦书轻轻摸了摸墨无伤的小脑袋,揭穿任雄的居心,“先前无伤脸颊脏兮兮的,任老爷便不肯养无伤,如今我把无伤的脸颊擦干净了,任老爷一见无伤如此漂亮,就立刻提出要抚养无伤——我可不可以怀疑,任老爷是对无伤起了坏心思?”
沈锦书侧眸瞥向孙秀秀,“任夫人,你夫君应该是个男女通吃的,他经常去小倌馆吧?”
孙秀秀闻言,脸色剧变。
她看了看墨无伤那张极其漂亮的小脸,不可思议地问任雄,“你……你真的?”
任雄的脸色也变了。
他慌乱地盯着沈锦书。
他没想到这个乞丐竟然如此犀利,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居心!
反应过来以后,他立刻矢口否认,“放你娘的屁!他才几岁,我怎么会对他起如此心思?我只是好心想抚养他罢了,既然你们把我的好心当驴肝肺,那你们就滚吧!”
沈锦书嗤笑,握紧墨无伤的手转身就走。
她知道,任雄一定不会放过这么绝色的墨无伤。
她敢打赌,过会儿任雄就会让孙秀秀来哄墨无伤回任家。
那个老东西,在原书里就对墨无伤格外着迷,如今必然也是一样。
墨无伤一脸懵懂地跟着沈锦书走。
走出院子以后,他抬头轻声问沈锦书,“师娘,什么叫男女通吃啊?”
沈锦书低头看着他。
若是一般的孩子,她不会说这种事,可是,墨无伤长得太漂亮了,在原书里就曾被很多男人觊觎,哪怕如今有了赵桓禹撑腰,也保不齐会有那胆大包天的人对这孩子暗暗起心思……
所以,她得先告诉这孩子——
“无伤啊,这世上有一种男人,他们不喜欢女子,他们独独喜欢长得漂亮的男孩子,想让男孩子给他们做媳妇,这种人称之为断袖之癖,也叫龙阳之好。这世上还有一种人,他们娶了女子做媳妇还不够,还想暗地里养一些漂亮男孩子给他们偷偷做媳妇,他们男的女的都喜欢,这就叫男女通吃。”
墨无伤茫然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