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成为了2004-2005赛季,英超联赛的冠军!德比郡时隔整整三十年再次拿到了这个荣誉!”
“在赛前,当听到那个年轻中国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很多媒体都对此不屑一顾,他们不相信德比郡能在老特拉福德球场取胜,尤其曼联还对比赛有很多准备。但最终在比赛结束后,反对的声音都没有了,因为结果已经证明了所有东西!”
“赛后新闻发布会,万胜姗姗来迟,他只说了一句话我早就说过,我是来拿走冠军奖杯的!”
“”
等大胡子读完报道,酒馆里顿时变得沸腾。
“说的好!说的太好了!”
“我们就要是拿走奖杯!我们拿到了!哈哈!”
“万胜就是行!”
“”
就在大家都举起酒杯,准备为这则报道干杯的时候,一个带着帽子和墨镜,穿着严谨的身影走了进来。
不少人都是一愣。
对酒馆里很多老顾客来说,这幅打扮简直再熟悉不过,这不正是他们正说着的万胜吗?
于是立刻有人端着酒杯示意,“干的漂亮,万胜!”
那个身影摘下了墨镜放在桌上,这才转过头,很多听到说话的人看过去,发现果然就是万胜。
万胜并没在意,这里不同于街上,大部分人都很熟悉,他们可不会拥挤过来要签名合影,所以他笑的很轻松,并断气酒杯示意回去,“谢谢,老约尔!”说完,抿了一口酒杯上的泡沫。
这时其他人也朝万胜打起了招呼。
“万胜,昨天干的真棒!这个赛季你都干的很棒!”
“我们居然能拿到联赛冠军!英超联赛冠军!现在想想都觉得是在做梦!天呐!上帝!”
“万胜,你简直就是上帝给德比郡派来的使者!”
“”
听着这些话,万胜只是笑着。
虽然其他人都在恭维他,但这种恭维给人的感觉不同,他们私下里都认识,有的是邻居,有的是酒馆的老顾客,已经认识很久了,所以即便是恭维,也给人的感觉很温馨。
万胜喜欢这种感觉。
或许也正因为这样,他也喜欢来小酒馆,这里就像是另外一个家。
在酒馆晚上关门时,万胜总是和达莉一起收拾,那让人觉得他们就像是两夫妻。
很多人也猜出两人有些关系,但平日里却很少有人说起,因为他们知道这话题有些禁忌——达莉不喜欢其他人说这个,万胜作为明星人物,这种八卦还是少一些比较好。
这些老朋友的作为,让万胜感觉到温馨。
他们不止是球迷,也是朋友,因为只有朋友才会为朋友着想,在这里他感觉到了温暖,感觉到了友谊。
这里才是取得成功后,应该来的地方。
在追求成功的路上,获得更多的认可很好,但多一些朋友,能给人的感觉却更好!
ps:感谢无所不能的神童鞋的万币打赏。
今天七夕,中国情节人,祝大家性福美满!即便是像小一样的单身童鞋,也能尽快找到属于自己的性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