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揉着眼睛,伤心的哭了。
“我不管,我一天只给小楚一瓶,没有你的蜂蜜水。”
沈小涵脸一黑,直接耍赖,就是不给。
“妈妈,吃水不忘挖井人,你可要想好了。”
叶晨气鼓鼓的威胁。
望着光打雷不下雨的叶小牛,一旁的董三元,心中知道叶小牛正在故意装逼。
“野蜂蜜水,真有这么神奇吗?”
第二天一早。
董三元就带着叶晨出门上班了。
今天,去警察局带叶小牛完成入职手续。
“儿子,入职后,你要领枪吗?”
董三元想了想,开口问道。
“领。”
正在驾驶汽车的叶晨,毫不犹豫的扭头说道。
“领长枪?还是手枪?”
董三元微笑再问。
“手枪。”
为啥要枪?
身上佩戴一支手枪,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枪的威慑力,非常大。
“儿子,你想干警长?还是警士?”
董三元又开口问道。
这个问题,叶晨考虑了好一会,才开口说道:“警士。”
警士是最基层的警察,就像刚入伍的新兵。
为啥选择警士?
为了躺平生活,为了照顾媳妇,减少被暗杀的风险。
咔。
听完叶晨的回答,董三元点燃的一支香烟,默不作声的抽了起来。
一路疾驰,直奔华界警察局。
嗤----
一脚刹车,轿车稳稳停在了警察局大门口。
望着重新建造的气派大门,叶晨在心里激动大喊:“我胡汉山,又回来了。”
大门门卫走过来,朝车内看了一眼,就立刻挥手放行。
叶晨一脚油门,就朝着警察局大院,快速驶去。
“儿子,既然你要当一名普通警察,我就不陪你了。”
董三元不高兴的说道。
配枪的警长,相当于排级干部,董三元亲自出手必须是警长级别。
可是,叶小牛却不求上进,考虑了半天,硬是选择了当一名警察。
“爸,为啥呀?”
叶晨有点想不通的问道。
“老子丢不起那个人。”
“爸,我不就是想从基层干起吗?”
“儿子,你一个人慢慢干吧,老子不陪你了。”
如果不是和媳妇商量过,尊重叶小牛的意见,董三元就直接安排了。
现在倒好,弄巧成拙。
“爸,我还是要当警士!”
叶晨毫不犹豫的说道。
叶晨心里知道,岳父董三元正在逼自己改口,让自己去当统领一方的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