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带着要去反修局的人来到了一个隐蔽的南城区的仓库里面,有一个人名为胡耀明,说:“您在以前是一个声名显赫的将军,统领各方将士,怎么到了今天就……”
“时局易变,自从被那个叫做夏丽的人唤醒了以前的记忆后,我就对这个世界越来越陌生,万丈高楼平地起,岁月流转令人老。我也想来一场战斗,可是不知己,不知彼,哪里能够百发百中,将那些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人杀下马来。”
正如胡耀明所说,他是一位镇国大将军,征战沙场,所向披靡,可以拿着一把重达五斤的枪,在手上如同玩具一般耍的那叫一个轻松,片刻之间就可以要掉五个人的性命。
身披战甲,手持赤金红穗烈水枪,目光炯炯,眼神狠戾,一句:“杀。”直逼敌人项上人头,尸山里的金阎王,是他代表他这一方的百姓所给的称呼。
在三十岁那年,在血与沙中,李先对战场达到了疯魔的地步,将士们一个接着一个地倒去,对他来说如同一个又一个噩耗。之后,面前的敌人生命对他来说如同蝼蚁,不值一提。保家卫国又如同追赶他的风,当停下来时,流动中带着血腥,让他不再轻言放弃。
战争就是一场变态的吸人血的谋利场,胜者可以肆无忌惮地从人身上得到晋升的机会,而输者被胜者欺压,或许连最后一块遮羞布也会掀开,嘲笑着输家,什么道德伦理,都是纸上的一句句空话。
李先认清了所有战争的本质,人人讨厌蚊子,却又是硕大的蚊子,自相矛盾。
既然无法改变什么,那就加入。敌人已入深巷,他又继续追赶,被埋伏了,还是身边的忠勇之士帮助他逃离了。
回到国后,他负荆请罪,皇上念他是个忠勇之士,就将他贬为布衣。整日醺酒作乐,欣赏歌舞伎,又成了他的另一大爱好,左拥右抱。
他的死亡年龄是三十二岁,喝酒呛死的。死亡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解脱,身在这个世界上,心却在地下阎王那里。父母早亡,没有兄弟姐妹,更没有妻儿。
埋葬之日,倒是见识到了军队里的深情厚谊,将他与山川明月相伴,多看看风景,别总想着用酒来麻痹自己。
几百年之后,他的尸身并未腐烂,被相中,成为丧尸区的流走丧尸,在无意识中按部就班,随便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