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守祥回忆了一下,面无表情地说:“我知道公安肯定会去部队,会去找我那些战友,所以我没去。我知道他们会查车,所以没坐汽车。当时身上也没钱,就步行,避开大路走小路,白天躲在地里睡觉,晚上走,肚子饿了随便找点东西吃,然后装成要饭的,一路走到sh。”
    “去大城市?”
    “人越多的地方越安全,当时是这么想的。”
    “后来呢?”
    “没身份证,不敢找工作,就捡垃圾,捡了半年攒了一点钱,买了辆二手三轮车收废品。刚开始挺好,一天能赚几十,后来经常去的那家废品收购站老板被抓,警察查去卖废品的人,好像一个仓库丢了什么值钱的东西,不是我偷的,可是我有前科,不敢再呆在sh,就去了江城。”
    “在sh一共呆了多久?”
    “一年多。”
    韩均接着问:“离开sh后怎么不走远点?
    “去远要坐火车,不坐火车要坐长途车,容易被查。”
    “到江城后做什么?”
    唐守祥长叹了一口气,一脸痛苦地说:“没身份证,有前科,除了捡垃圾收垃圾能做什么?有时候住在废弃的厂房里,有时候住在立交桥下面,居无定所,不敢租房子,不敢跟人深交。”
    因为天亮前抢着捡一条街上的垃圾,跟捡垃圾的同行打了一架,对方人多势众,没打过,在江城呆不下去,又走了。
    如果这一切能够得到查实,可以说他的逃亡史是一部捡垃圾史。如果这一切是真的,那就意味着在去海东之前没杀过除钱小蓉之外的第二个。
    韩均稍稍松下口气,不动声色地问:“在海东为什么不捡垃圾,为什么要去当搬运工?”
    “海东是县城,扫马路的都捡,没那么多废品。当时又没钱了,只能去货场打零工。”
    “打零工怎么着也比捡垃圾强,为什么那天晚上在国道上杀人?”
    “你们知道了?”
    “知道,知道得很全面,比你想象中更全面,说说吧,说具体点。”
    都到这个份儿上,没什么好隐瞒的,唐守祥咬牙切齿地说:“货场老板好像知道我见不得光,故意拖工钱。我要吃饭,没钱活不下去,如果报复他,如果抢他,很容易暴露身份,只能找不认识的人。
    那晚真饿急了,看见一个女的从大客车上下来,一个人往南走,路上又没什么人,我就跟上去敲了一下,然后拖到路边的草丛里。她身上就一千多,有一部手机,手机没敢要,擦干净之后找了个垃圾桶扔了。”
    “看过她身份证没有,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吗?”
    “看过,好像叫罗萌。东山省的,女人的身份证用不上,我把它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