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杀鸡

第二部分是“儆猴”,要儆的猴子当然就是“窃国者”之一的许靖。选定吴懿作为“杀鸡”目标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掌控着成都的军队,一旦搞定了他,军队将群龙无首。城里的军队一乱,对hong军来说有着无限的好处。

而没有了军队的支持,许靖这个书生就将很难成事。加上像许靖这样的读书人,性格自然比较懦弱,受到打击后,容易屈服。

如果换了先搞定许靖,情况可能会相反,吴懿手握军权,如果光杀死了许靖,城里的军事力量没有受到丁点的损失,吴懿身为武人,性格比较刚毅,许靖的死很有可能会适得其反,激起他的狠劲,使他变得更疯狂,从而铁了心守城,到时候就不妙了。

所以,郭攸之和刘厚最后敲定,杀死吴懿,借此敲打心志不够坚定的许靖,促使他投降。

今天吴懿特别忙,自从和“工业部”失去联系后,他就感到不妙,所以决定进一步加强了城中的防守力量。今天一天他都在调兵遣将,连例牌的到军营中和士兵联络感情的固定节目都比往常晚了很多。

这使得埋伏在道路两边等着他入彀的执行组组员一顿好等,大家几乎以为他今天不会去军营了。就在大家想放弃今天的行动时,姗姗来迟的吴懿终于出现在来路上。

吴懿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川马比较矮小,这种高头大马显然是产自西域的宝马良驹,也只有这种宝马才能配得上他大将军的身份。

吴懿带着两百人的卫队,但是吴懿并不是一马当先走在前头,而是夹杂在队伍中间。卫队都是步兵,他们排成四排,吴懿走在中间,左右各有两排士兵。看来他还是做了一些安保措施的。

可惜他骑在高头大马上,就如立于鸡群的高脚鹤,也像黑夜中的灯塔,是那么的拉风,那么的显眼。估计他是个很自信的将领,认为自己的武功高强到可以闪避、格挡任何人射来的弓箭。

可惜的是即使他是蜀国的将领,也还没有战争形态已经从冷兵器时代过渡到火器时代的觉悟。

这是一条土路,路的两边种了两排枣树,有一段路旁边有一个小土丘,土丘后现在正趴着十一个执行组的队员,黄叙赫然在列。这是整段路最适合隐藏、偷袭的路段。

毕竟是在城里,适合偷袭的地方确实不多,即使是这个土丘,也是个很小的土丘,隐藏十几个人已经是极限了,人再多就很容易会露陷。

如果是用冷兵器偷袭,在这里设伏肯定不行,但是对于用惯火器的hong军特种部队来说,有十一个人足够了。

吴懿的队伍越走越近,马蹄声是听不见的,因为被“蓬、蓬、蓬”的踏步声掩盖了。两百人整齐划一地走路,还是很有气势的。整个队伍没有人说话,安静得可怕,只听到整齐的走路声,这种氛围很压抑。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能做大将军亲兵卫队的,必然是军中精锐中的精锐。所以,执行组的行动务求一击即中,否则,如果被这些精锐反应过来发动反击,他们必然会折戟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