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里和村里的社员开过会之后,最后举手表决。
有一大半人举手同意。
给村里创收,这可是好事啊,集体收入多了,到时候他们社员就能分的多点。
他们村很保守,这么多年都没开展过啥副业。
不远有几个村子村子种果树采药材什么的那副业做的红红火火的。
分粮的时候不止能分粮食,还能分苹果分钱。
有亲戚在那村子的,看亲戚家里吃的住的比他们好了不少,说不眼红是假的。
苹果不管是自己家人吃,还是拿出来和别人换粮食,到过年的时候那都是舍得换的。
稍微一部分不同意的人大多是老人,怕村里只顾着副业,顾不上地里的粮食。
不管是啥集体副业,那都抵不过地里长的庄稼来的实在。
不过大队长和老支书都保证不会耽搁农活,他们分的清哪头轻哪头重。
大家伙也就都同意了。
差不多全票通过,那就赶紧的去公社供销社采购部确定一下, 只要人家收,队里马上和公社打报告,批下来立马就去省城买机器开干。
这事是林老四提出来的,大队长就派了人和林老四一起去公社采购部核实情况。
去的人是老支书的大儿子。
老支书就指望着这事成了之后,名正言顺的就把自己的位置给他儿子。
因着是去办公事,大队长把队里那辆十分宝贵的自行车都推出来了。
自行车很老旧了,很多地方都掉了漆,但那也不妨碍它的宝贵程度。
两个大男人,一辆自行车。
林老四是不可能出力气载人的,即便这个人是老支书的儿子,那也是不可能的。
老支书的儿子叫林国栋,大约三十六七岁,按辈分林老四得叫林国栋一声大哥。
林国栋算是很了解林老四这个本家弟弟,认命的骑上自行车,载着林老四。
大队长再三叮嘱俩人,骑自行车的时候一定要爱惜着点,目送俩人直到看不见人影才有点不舍得走了。
林家人还有点懵呢,咋这老四从村里最讨厌,最不喜人见的人摇身一变成了队里的红人。
这不老四一大早吃了早饭,换了身最体面的衣服,也就是补丁稍微少点的,头发特意用水打湿,梳的油光发亮跟个二鬼子一样出门了,走前还说中午不用等他吃饭,队里让他去办点事,公款下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