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走。
很快就到了三个月之后。
秋天正是丰收的时节,饶安在景程的治理下非常富足。
麦田一片一片的,根本就望不到边。
没错,自从景程发明了给小麦去壳的方法之后,麦子就变得非常抢手了,于是大家就都种麦子。
麦子磨成粉就是面粉,面粉怎么吃都好吃,实在不行还可以弄挂面呢,储存起来就是军粮。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在古代丰收绝对是一件大事。
景程当然是亲自参与的,他主持丰收仪式,拿着镰刀割麦子。
这个事儿就是他亲力亲为的,而且是一家三口齐上阵,小妮儿还有王氏就在后边跟着他。
景程不会干农活,割麦子还差点把手给割伤了,王氏和小妮儿干得非常不错,一边干还一边嘲笑他。
“良人当了大夫倒是勤快了,你以前可没下地干过活儿啊!”
“去去去一边去,别耽误本大人干活儿……”
公输逸在造船厂忙碌之际,景程则带领手下的人收麦子。
微风拂过,麦浪滚滚,一片金黄的景象映入眼帘。
景程身着粗布衣裳,头戴斗笠,望着眼前饱满的麦穗,眼中满是喜悦。
他大手一挥,高声道:“兄弟们,今年的麦子长得甚好,咱们赶紧收割,莫要误了时节。”
众人齐声应道:“是,大人!”
于是,一场热火朝天的收麦行动开始了。男人们挥舞着镰刀,刀刃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
“唰唰唰”的割麦声不绝于耳,他们弯着腰,动作娴熟而有力,不一会儿,身后便倒下一片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