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刑警说道:“还是万事小心为妙,现在随着高楼小区越来越多,哪怕不是故意,也会有东西不小心掉下来砸到人的。”
我说道:“要不我们要求物业,多装几个摄像头,长期固定朝着楼上拍,看以后谁家熊孩子敢乱丢东西。即使是不小心掉落的,从民事角度,也利于受害者追偿。”
赵婧说道:“是啊,要是找不到丢东西的人,整栋楼的人都可能会被民事起诉,然后共同赔偿受害者。”
当时对高空抛物的立法没有完善,因此大部分地方都是这样的处理方式。
到了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这样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2021年3月1日起,我国刑法增加了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承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法定责任,自施行。
老刑警这时候说道:“嗯,这个办法好,建议推广,万一有什么事情发生,也省了我们很多工作。”
我说道:“你们查清是谁丢的砖头之后,会出一个最终结论的吧。看来这一回,魏宁山夫妇俩作为监护人,要赔偿冤死的小女孩家属一大笔钱了。”
老刑警说道:“是的,我们当然可以向小女孩的亲属出具这样的证明,方便他们索赔。”
我说道:“按照魏家怼天怼地的一贯作风,搞不好还会就触电身亡的事情起诉物业。”
赵婧说道:“看来这个小区注定就要官司不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