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食过后,莱斯三人来到了霍格沃茨的图书馆,在一张没人的桌子边坐下。
达芙妮和赫敏从书包里掏出教授们布置的作业,莱斯则是去书架上拿了一本书回来。
“你不写作业吗?”看着捧着书看得津津有味的莱斯,赫敏忍不住开口问道。
“作业……”莱斯忍不住瞥了一眼达芙妮。
他是真不想在这些略显幼稚的东西上浪费精力——研究狼人行为准则这件事能有什么意义啊?至于斯内普留的那份论文就更扯淡了,疥疮药水的配方就是他当年改良的,现在还要以这个为题目写论文就离谱。
相比起来,变形术和魔咒学的作业就友善了许多。
自己会教达芙妮各种魔咒,那达芙妮也可以说是自己的学生了,学生为老师办点事情那不是天经地义吗?
感受到莱斯的目光后,达芙妮心头闪过一丝不妙的预感。
“作业好多,”她往桌面上一趴:“要是羽毛笔能自己写作业就好了!”
如果有的选,达芙妮自然是不想写两份作业的,所以卖惨是很有必要的。
别说,你还真别说,这句话一下子就触动了莱斯,让羽毛笔自己写作业这个思路的确可行。之前他曾经发明过自动书写录取通知书的羽毛笔,那照着它再做一支可以自动写作业的笔也不是无稽之谈。
但仔细想了想后,莱斯发现想实现这个构想还是有点困难的,因为和内容基本不变的录取通知书不同,作业的内容是千变万化的,有时题干改一个字,答案都会截然不同,对羽毛笔的识别能力要求很高。
想做一支自己写作业的羽毛笔,难度不亚于制作一顶分院帽,但确实可以挑战一下自我。
莱斯将羽毛笔计划列入了自己的日程安排。
短暂的聊了几句后,三人就各自干各自的事去了:赫敏在解决教授们布置的作业,达芙妮掏出一卷羊皮纸,在上面写起了给父亲的信,莱斯则是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
“你在看什么?”赫敏写完一份论文后伸了个懒腰,然后被莱斯手中那本封面有些花里胡哨的书吸引了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