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层林尽染

江山入墨 书命 2065 字 2个月前

在措手不及之下,驻守城内的蛮族兵也未能进行有效的抵抗,蛮族兵大多是零零散散地在巷战中被杀死了,最后残余的两百多名蛮族兵聚集在行省总督府闭门抵抗,但李乐直接翻了进去杀了七进七出而后开了门,大兵蜂拥而入,蛮族最后的防线溃不成军,蛮族留在这里的贵族将军在府内被活抓了。

晚上十二点,李乐麾下的部队已肃清了城内的抵抗,银白面具的公子当晚是在蛮族总督府内过得夜。

连夜急行军、迅如闪电的攻城、巷战和胜利,到一切安顿下来,已经是午夜了。纵是一品也累个半死,躺在舒适的卧室里,睡在大堆珍宝中间,他突然想起忘了问,这批财务到底是这个蛮族贵族刮的,还是在他之前那位人类的手笔。

娘的,居然有整整一面墙的银锭。

第二天中午,亲卫急匆匆的叩门:“公子,有军情!”

李乐一跃而起:“蛮族反扑了吗?”

“不,是信使过来了!”

阅完军情,少年轻松地吐一口气,这才来得及戴上面具。

信使带来的是捷报,笑遥生和安鹏都得手了,他们顺利地拿下了蛮族的粮仓,还有,第二波攻击部队也越过了天山,四万多人正歇息在山脚的镇子上,报告中说,只等军队喘过气来,他们马上就赶来与先锋部队会合。笑遥生也在信中询问。是否要留下一支军队镇守,护卫汨的左翼,防止周边蛮族军的反扑。

看着这几封信,李乐险些揉碎了自己脑袋:“休息什么!时间就是胜利。现在我们是在和蛮族的军情信使比赛速度!阿笑,你护卫什么侧翼?把粮食都带走不就行了吗?后续部队跟上来自然会为我们护住侧翼地,现在我们要做的是进攻再进攻!速度就是胜机,集合就是力量,她怎么会犯那么浅显的错误?”

想了想那个镇子里拿着布偶和竹马找自己换米的小女孩,李乐长叹一口气有些明白笑遥生的想法。

后来的部队都是百族人,未必会对人类好啊。

顾不上那么多了——他对自己说。

“大人,那我们得回信告诉她们啊!”

李乐摇摇头,他估算了下,信使来回,时间起码得一天。即使阿笑接信后立即动身率部赶来。赶到起码也要两天。若要让自己的军队蹲在罗城干坐着等上两天,时间上的损失自己是承担不起的。

听说蛮族已经往宋家开拔了,自己不能等。

“不等她们了!派人给她们送信,我们马上出发!”

在接下来,这场行动直到百年后都被军事学家和史学家称为是“史上最疯狂的战例”。没等后队汇齐,他就带着一万五千多名疲惫不堪地士卒冲出了汨。他督促兵马,兼程赶路,百族士卒被他驱赶得都跑细了腿,墨家的士兵不是没有怨言而是根本没力气说话。从汨出发,他的进军快如流矢。

也就是这一天,老将叶马领兵上阵,巫凉戈隐隐猜到自己的对手可能是墨家的两位军神,却恍恍惚惚的忽略了在一堆案几之中少了北方几个省的阿谀奉承。

那一片片北方的森林土地荒漠与村镇,在她坐在宋熙身前嗤嗤笑着的时候,尽数换了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