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对如何打扮自己非常有心得,虽然有一副糟老头的外表,但他有一颗潮人的心。
穿上了衬衣,换上了一身西服,虽然还是胡子拉碴头发也是乱糟糟的,但换上了一身衣服的布莱恩却好像年轻了十岁。
把旧衣服直接扔进了垃圾桶里,布莱恩直接穿着新衣服走了,只是脚上的运动鞋和他的衣服极不协调,但是等布莱恩再把袜子和皮鞋换上后,他剩下要处理的就是仪容了。
布莱恩还很挑剔,他本来要直接理发的,但是在发现自己剩下的头发无法做出让他满意的发型后,他就一直在寻找能让他满意的地方。
坐着出租车找了很久,布莱恩终于买到了一顶他看中的假发,而在买到假发之后,他才终于进了一家理发店。
一家非常高档的理发店。
理发,刮胡子,再让理发师把他的真头发理的能配合假发,布莱恩对细节一丝不苟。
杨逸顺便也换了个新发型,不过他很快就结束了,接下来就是等布莱恩,等的百无聊赖。
杨逸暗自发誓这是自己第一次配一个男人逛街逛到脚疼,也必须是最后一次,就在他百无聊赖的时候,布莱恩突然站到了杨逸的面前。
笔挺的西服,雪白的衬衣,锃亮的皮鞋,一头浓密的褐发,当布莱恩站在杨逸面前的时候,杨逸真的都不敢认布莱恩了。
布莱恩从一个看上去得有七十岁的老头,一下子就变成了只有五十出头的中年人,而且意气风发,打扮得体,身体形态和装扮都无可挑剔的成功男人。
打量了很久,杨逸终于点头道:“不错,非常不错。”
布莱恩微微一笑,道:“很好,那就付钱吧。”
付了钱,离开了理发店,杨逸呼了口气,道:“现在我们能去买把我喜欢的刀子了吧?”
布莱恩举起了左手,道:“不,看看我这身装扮,你没发现我还缺一块手表吗,如果你最后的武器是一把刀,那你对自己最重要的武器就要慎重一些,我们晚上越过边境线,等着到了美国以后,我会给你一把最适合你的刀,至于现在,我们去买一块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