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是主要的原因,读高二的时候,有几个小混混骚扰我妹妹,给我知道了,然后我一个人单挑,把他们五个人都揍了,三个断了两根肋骨,另外两个腿都给我打断了。华军,海军和我三个人把他们几个逼到死胡同里,他们两个在胡同口守着,就我一个人把他们揍了。”
“道歉,赔钱,最后对方还要求我去军队待十年,所以十七岁那年我就去参军了。我跟阿冰说过,谁要是敢欺负她,不管他跑到天涯海角,我都会找到他,把他的腿打断。”覃剑军用最平淡的语言说着最狠的话,威胁的味道很浓。
“剑军哥,你是知道我的,我跟覃冰和兄妹差不多,绝对绝对不会让别人欺负她的。”姜凌云就差指天誓日了。
覃剑军点点头,“你要记住你的话,你要是敢惹哭她,让她伤心了,你应该知道后果的。”
姜凌云不知道他当的是什么兵种,但和平常见到的军人有很大的不同。他和大家待在一起很久了,如果不是特别去关注,根本不会注意到他。
但当他真的盯着姜凌云时,姜凌云才感觉到了一股杀气,他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在考虑怎么才能一下子把头拧下来,让姜凌云有点毛骨悚然。
“不会的,放心吧!覃冰怎么会伤心落泪呢?我绝对会保护好她的。”
覃剑军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我很看好你。”
姜凌云也没见他怎么用力拍,但自己的半边身子有些麻了。
这家伙不会是武林高手吧?化骨绵掌?吸星大法?
顾华军看出了姜凌云的窘迫,连忙把话题扯开,吹嘘起了当年“西城三军”的威风史。
“当年那一带的小混混都给我们揍过,那些怂蛋,我们三个人就能把他们十几个人打的追着跑,那帮家伙没一个能打的。剑军就是因为能打才去参军的,不然浪费了你这一身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