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连装扮都刻意改变过。
虽然让他叫自己君姐。
可与他相处时,总会扎两个麻花辫,刘海别在耳后,从不戴眼镜,衣服也会选一些鲜亮些的。
这样会显得自己没比他老太多。
“咱们关系这么亲密,怎么可能认不出你?”他回答得理所当然。
兰君的脸一下子红了,下意识低头。
她不知道,这样的害羞表情,纯真又诱人。
阿睿的桃花眼在那细长的脖颈上停住,心跳乱了,咽了咽口水,才有些艰难地继续解释:
“我是失忆,又不是傻了!你的医疗用品那么全,身上总有医院的味道。你还擅长针灸中医。全市四家医院,就四院有中医科。”
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却把兰君打击有些怀疑人生。敢情自己遮遮掩掩那么久,在一个失忆小伙眼里,根本不具任何迷惑性。
她还想挣扎一下,“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过来?”
“我一早过来,想挂你的号。可听到有人说中医科是吃闲饭的,没真本事。我就去了内科,又去了外科,把那群废物都骂了一顿。
我就想让大家都知道,你的医术比他们都好!”
兰君心尖一颤,胸膛涌过暖流。
“看,我对你多好!你还用针扎我!不辞而别!”阿睿的目光随着她泛红的脖颈一路往下。
虽然她的纽子扣到了最上面,衣服也宽大土气,可他却仿佛看到了白皙丰满的身躯。瞬间觉得口干舌燥。
猛地闭眼,不敢再看。
两人太过熟悉彼此,他的神情动作让兰君也明白过来怎么回事。
脸更红了,后退两步,盯着头顶的灯泡,“我给你留了信,还有钱票……”
信里,她表达了自己的愧疚。不该因为救了他,做出如此荒诞的事情。那是趁人之危,非君子所为。
何况,他还那么年轻。等他脑内淤血化掉,就会想起以前的事,回归正常的生活轨迹。
最后,祝他前途似锦。
看,多体贴周到。
阿睿却更委屈了,“君姐,你真绝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