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女抽出火把,虚张声势“你试试看,看我,看我不打的你满地找牙!”实则随时做好了脚底抹油的准备,反正她已经知道了回去的大致方向。
眼看着少年冲自己走了过来,姜女拔腿就跑。
周仲义大吼一声“死丫头,你别跑!”
姜女“呸!”
死丫头人看着小,跑的还挺快的,一溜烟跑没影了。贡嘎山地形复杂,周仲义不敢继续追,上次不接下气累的一屁股坐到地上,余光瞥见草丛中有一抹红色,他伸手捡了起来,原来是一个巴掌大小的红色兔子荷包。
大志好奇“少爷,这个荷包样式很别致,不像我们南越的式样,料子像是绸缎。”
周仲义却觉得寻常,嫌弃道“一枚旧年的破荷包,说不定是这个野丫头在河里捡的。”
用手使劲捏了捏,里面硬硬的。“死丫头能有什么好东西?”周仲义打开荷包往里头看了一眼,只一眼他便愣住了,似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周仲义使劲揉了揉“大志,你还记得我八岁那年一直想要的那把黑金古刃,父王一直不肯给,后来就不见了的那把?你看这把像不像?”
大志挠头“少爷,确实有点像!”
周仲义将刀放到眼前仔细端详,刀身呈黑色,线条流畅,刀面有些微小的划痕,应是主人经常使用的缘故。
看见刀柄上的刻字,周仲义确定了这绝对就是九年前父皇丢的那把,前朝铸剑大师冯阳的遗作——黑金短刃“无尘”。
周仲义彻底傻了,无尘价值千金更是父王的心爱之物,怎么会在山里的一个野丫头手里?
远处林深树密,一丝活人气也无。山风徐徐吹来,使得衣裳本就湿了的主仆二人齐齐打了个激灵。
大白天的难道自己撞鬼了,今天这事儿真是邪了门了。
周仲义精神恍惚的回到桥上“大志,你抽自己一巴掌。”
“啊?”大志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让你抽你就抽!”
“奥。”大志抬手照着脸摔了下去“啪”的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