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起来就是:大矛盾没有,小矛盾不断。
其中有一个叫孙华的男知青,公社委员会副主任是他堂叔,他也是那个众人都怀疑但一直没证据的偷大家粮食的人。
一大队这边以前的地主是个大地主,住的地方很大,不仅主人家住着三进大院子,下人房也有好几排。
斗地主时将地主的那三进大院子给扒了,但是下人房都留了下来,现在知青们住的就是那些。
李大有有头脑,大通铺那俩大屋子做为知青宿舍,村里提供的免费那种;但你要想住得好些独立些,要想单独住小间,这个得租。
小间每个房间都不大,六七平这样,屋里只有一个两米*二米五的炕,所以每间屋子最多只能住两个知青,否则转身都难。
小屋子是联排房那样,屋与屋之间其中一面隔着堵火墙。
李宾和孙华租住在隔壁,他们两屋之间没隔着火墙。
李宾自从那批知青来了后屋里经常丢东西,不是今天丢点干粮,就是明天干货少了一半。
可屋子门一直锁着,他手里的钥匙没丢过,锁也没被人动过,东西怎么就平白无故的没了?
总不能有阿飘吧?
他一开始没注意到,直到有次不小心挪动了摆在墙角的柜子,发现那里竟然被人给掏了一个大洞。
好家伙,原来他屋里的东西是这么没的。
这算是证据确着了,李宾一激动,上报大队长。
可孙华和孙华同屋的男知青死不承认他们偷了李宾的东西,没当场抓住,就凭着墙上一个小孩才能穿过去的洞,还真不能确定李宾的东西就是孙华他们偷的。
抓贼要拿脏,李宾被偷走的东西都是吃的,上哪拿去?!
李宾这时也知道自己太冲动了,应该当场把人抓住再找大队长,当时的情况要报公安不是不行,可李宾一个外来的知青肯定有顾虑,公安一来村子的名声就不好,那不就得罪了大队长他们。
最主要的还是,孙华上头有人。
于是,这事儿就以把墙重新堵上为结局,算是不了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