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一辆黑色商务车的副驾驶上,一股血腥味在车上蔓延着,我看向张子强,他正专心致志地开着车,主驾驶的位置上,血液散射式地将整个车座染红。
那些黏糊糊的黑色血液粘在仪表盘上,张子强却毫不在意,只是抹开了挡风玻璃上的血色,径直往前开走。
显然,我们得到这辆车的手段并算不上光彩。
他开得很快,却出奇地平稳,我甚至怀疑即使有一杯倒满的水在这里,他也不会让其洒出分毫。
他总能合适地踩下刹车,又合适的启动,让事情变成本来该有的样子。
同时我们也必须庆幸这是一辆商务车,白沙可以稳稳地躺在最后一排,两位女士则不用跟它挤在一块。
唯一的缺点就是车里车外弥漫的血腥味。
不过,我也早就已经习惯了这种味道,也不算太过难捱。
“我们要去哪儿?”
闪星问道。
“去那个家伙常去的酒吧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