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常规而且可爱的搭配出现在末世里却显得格外别扭,让我高兴不起来。
无怪乎眼前的少女虽然披着少女的皮囊,却没有丝毫的少女心。
眼前这只雪獒虽然毛色纯白,却沾染了血迹,还有那巨大的体型,怎么也和可爱不沾边。
一人一狗无言地对视着,我无奈地开口道:
“路雪,你...”
“就算想吃狗肉,也不比那么着急,刚才的情况,我们等一会儿也能...”
这家伙绝对是饿了吧,可是我们早上才刚吃过饭...
说起来,早上的食物里确实只有干粮没有肉类呢,也许这是我的疏忽。
以后要多加注意才是,老是发生这种事好像对心脏不太好。
“不...”路雪指着那只大狗,眼神坚定地看向我,“我想养它当宠物。”
我的嘴角抽了抽。
该死,这小屁孩还是说出口了。
三十七度嘴是怎么说出四十度烧混头的胡话的。
我们现在看起来像是能养得起这么大一只狗的人家吗?
而且我们现在是在赶路啊,又不是在旅游。
我可以想到一千种回绝路雪的理由。
当我看到这家伙坚定地眼神时,我就知道没戏了。
她现在就像开了英雄联盟里的中亚沙漏,彻底进入了无法被选取的状态。
我的控制效果,和魅惑效果不仅对她无效,甚至根本打不到她的身上。
人话来说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既然她没法交涉,哥们只能从狗身上找原因了。
“这狗受这么重的伤,伤口发炎的话,可能明天就死了,我们可没药给它治疗,我也不是兽医。”
“那就养到它死吧,反正按你说它也就活这么几天了。”
她无所谓地说道,甚至让我怀疑她或许根本就不在乎这只狗的死活。
好吧,好吧,谁没在小时候有一两个突发奇想呢,我在她这么大年纪的时候,还想着靠着写小说过日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