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说,凶手袭击了校长,竟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逃离,而是原地拎包入住、鸠占鹊巢??”
陆一不可置信的瞪着眼睛,旁边的伙伴们也听愣了。
“我擦!他甚至还要慢慢清理那些血迹,每天和浓重的血腥味同处一室!这得是多强大的心理素质啊?凶手该不会是心理变态吧!?”
陆一越想越惊,感觉此人内心阴暗得令人恐惧!
艾路雷朵眨巴着眼睛,思索道:“应该可以确定是那个香怜做的吧?校长在一个月之前就遇害了,但在他遇害之后,却有人住在这里,并且用他的手机维持日常工作,还不忘单独在香怜的班级安排一位教师。
这说明凶手不仅照顾香怜,还应该很了解校长,最起码有恃无恐,知道他和妻子分居多年,根本没有人会来到这栋房子。
另外,其他老师在羡慕香怜的待遇时,也说过这是她找校长努力争取来的结果,说不定他们早就爆发了矛盾。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你已经推断出了,香怜极大可能就是掳走迷唇娃的凶手,同时本案也和童谣杀人案疑似高度相关,那么她绝对具备强大而又变-态的心理素质,这不是正好符合校长家里的情况吗?”
“你说得对,全都对。”
陆一听完艾路雷朵的见解,非常赞同的点了点头。
“但可惜的是,我们仍旧面临和之前一样的问题,——证据不足。”
“法治社会,非常注重人权。在没有找到充分的证据之前,一切推测,都能被凶手的否认蒙混过关。”
【凭什么!?】艾路雷朵很不理解。
【难道就只能看着她逍遥法外?对了,夏伯前辈制作的记忆读取装置能不能用?只要把她的记忆检索一遍,不就知道她都做过什么了吗??】
“也不行。”陆一摇了摇头。
“第一,记忆检索和催眠审讯的本质没有区别,都是在被审讯者极端抗拒、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进行的,得出的笔录仅能作为参考,不被现有的法律承认。
第二,被审讯者在正式定罪之前,同样享有全部的公民权利,贸然对其使用这种工具,是违法行为。
香怜的情况和那些精灵猎人不同,后者是已经定过罪了,且证据充足;而她从第一步就完全没办法定罪,你不能将审讯【犯人】才用的高端设备,无故施加在一个【嫌疑人】的身上。
这就好比你抓到了小偷的现行,理所当然给他戴上手铐,但你不能随便拉过来一个路人,在对方没有明显偷窃动作的前提下,仅凭猜测,就随意拷走人家。
这是法律的程序,也是法律的漏洞。”
听完陆一解释,艾路雷朵双手抱胸,满脸不爽的靠在了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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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些条条框框的限制,烦死了。你就不能先抓人,然后吓一吓她,逼她露出马脚吗?】
艾路雷朵根本不管对方的心理素质有多强,在它看来,一切都非常明朗了,何必硬要追求那所谓的“完整证据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