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刚跟邵美华的认识是个偶然。
就在一年多前,胡小刚跟前妻陈艳一起来到上海打工。
当时两人还没离婚,而且夫妻感情很不错。
陈艳是个贤妻。
到了上海之后,她很快就找到了一份工作,工资好几千,比在老家的时候收入多多了。
相比较之下,胡小刚就有点差劲,他不是嫌工资少,就是嫌工作累,三个月过去,依然还是个无业游民。
对此,陈艳倒没有什么不满,她还鼓励自己丈夫:“小刚,没事,慢慢来,总能找到合自己心意的工作,工资少点也没事,这不还有我嘛。”
有了老婆兜底,胡小刚更不急了。
不过工作虽然没找到,挣钱的机会却找上门了。
胡小刚有个老乡,看他一直都闲着,就让他跟着自己干。
这个老乡其实就是个放高利贷的,他告诉胡小刚,可以拿点钱出来放贷给别人收利息,平时再帮着自己去收收债,工作轻松不难。
胡小刚一听,是个好营生。但问题是,他也没什么钱。
老乡跟他说,有多少拿多少,以后挣了钱本金越多,利息也能收越多。
胡小刚就回家跟自己老婆商量。
陈艳其实觉得这事不靠谱,并不支持。
但胡小刚说那人是老乡,不会坑自己的,眼下自己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不如先跟着做做,以后找到工作就不干了。
陈艳想着,丈夫老闲在家里也不是个事,有点事做总归好的。最后就把自己攒下的一万多块钱给了胡小刚。
不过给之前还是跟丈夫约法三章:
“我就这么多,万一赔了,你以后不能再做了,还有,不能干违法的事。”
胡小刚一把抓过钱:“放心放心,赔不了,你就等着我给你钱生钱吧,违法的事咱不会干的。”
就这样,胡小刚带着1万多块钱,加入了放高利贷的行当。
还别说,虽然本金不多,但利息高啊。没几个月,胡小刚就利滚利,一万多变成了好几万。
不过胡小刚挣了钱,却没往家里拿过一分,家里的吃穿用度,还是陈艳负责。
陈艳有时候也会问他,对此,胡小刚的解释是:“我可没乱花,钱都拿去投资了,你也知道,干这行本金越多,收的利息就越多,我也想多挣点啊,你放心,等我挣够买房的钱,我就收手。到时候去找份安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