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邵美华在外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在家里却完全判若两人。
原本胡小刚还觉得虽然家没了,好歹还有美人在侧。
可在家的邵美华丝毫不修边幅,没有了精致的妆容,早上起来穿着肥大的睡衣,头发乱糟糟的,不洗脸不刷牙先要吃早饭。
这么一看,真的还不如陈艳看着舒服。
没离婚的时候,陈艳每天都会早早起来把早饭弄好,让胡小刚吃完自己再去上班。
可邵美华压根不会做饭,她还要让胡小刚给自己做。
一开始胡小刚还做过几次,但天天做他也受不了,后来就直接去楼下的早餐店买点。
中午两人就下馆子,晚上有时候下馆子,有时候叫外卖。
反正跟邵美华在一起之后,他就没吃过一顿正经的家常饭。
光是不做饭也就算了,胡小刚也认了。
最让他受不了的是邵美华的懒。
她不止是不做饭,她在家是什么都不做。
屋子不收拾,衣服不洗,连床都懒得整理一下。
早上起来什么样,晚上睡觉还什么样。
换下来的衣服从客厅到房间,扔的到处都是。
有时候胡小刚实在看不下去,只能自己收拾一下。
但洗衣服这事他以前从来没干过。
卫生间里的脏衣服都堆成山了,邵美华就跟没看到似得。
胡小刚忍无可忍的时候也会说两句:
“你就不能把衣服洗洗?我都没衣服换了。”
听听邵美华怎么回答的:
“胡小刚你搞搞清楚哦,我跟着你又不是为了给你当老妈子的。你自己有手有脚的,不会自己洗啊。”
“那你不给我洗,你自己的也该洗了吧。”
邵美华一脸不屑:
“你要愿意就把我的一块洗了,要不愿意就放在那,明天我拿回去让我妈洗。”
胡小刚都快被她整抑郁了。
没办法,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但胡小刚自己也是真的不会洗衣服,以前陈艳从不让他干这些事。
没衣服穿了,只能去脏衣服里挑一件不那么脏的换上。
跟陈艳在一起的时候,胡小刚虽然穿的有些土气,但好歹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