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蜀地那边物产丰富,更适合发展各种产业。
不过还有很多事情没做完,他也不可能那么快就搬过去。
倒是可以先把家眷送去那边,顺便操练一支军队。
有了军队保护,至少安全方面就不用担心了。
“等先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吧。”江枫缓缓说道:“不过我估计没个几年时间恐怕做不完。”
他心里也很清楚,像红薯、玉米、土豆这些粮食作物,要想真正培育起来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首先得适应这边的土壤和气候,然后还得教会农民种植的技巧。
更别说后面还得推广到大夏各地去,这工程确实不小。
秦志云点了点头,心中也开始琢磨起来。
说实话,他倒是觉得待在京城也无所谓,毕竟他家就在这儿,根基也都在这里。
但一想到姜泰和姜卓这两个王八蛋也在京城,将来肯定少不了明争暗斗,去蜀地倒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能少些烦心事。
而且蜀地那边物产丰富,民风也比较淳朴,确实更适合发展。
最重要的是,那边远离朝廷,可以少很多干扰。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江枫没有当皇帝想法的前提下。
不过看江枫的样子,似乎也确实对那个位置没什么兴趣。
反而是更想做些实在的事情。
“去的话倒也不错。”秦志云摸了摸下巴说道。
“反正诗韵的娘家就在梓州,离蜀地也不远。”
“将来若是可以的话,我那老丈人也可以活动活动,调到蜀地那边去。”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中闪过一丝期待。
虽说现在和诗韵的感情很好,但终究隔着点距离。
要是能调到蜀地去,倒是能让诗韵经常回家看看。
说着,他嘿嘿一笑,给自己倒了杯茶,又道:“反正我这辈子是跟在你的屁股后面混了,你去哪儿我就去哪。”
这话说得随意,但却字字真诚。
秦志云是真把江枫当成了兄弟,也愿意跟着他一起打拼。
从当初在京城横行霸道的纨绔子弟,到现在能够独当一面,这一路的转变,还真得感谢江枫的指点。
江枫听了这话,心中也不免有些触动。
这些年来,秦志云确实一直都跟在他身边,从当初的京城小霸王,到现在的稳重干将,这一路走来,也算是患难与共了。
尤其是在晋州剿匪的时候,秦志云更是表现出了非凡的能力。
那时候的他,已经完全不是当初那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