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一个那就换下一个,故此,从神栩出发到登岛,岛上死了将近快千人。
看着远处流淌的血红色,神栩毫无感触,活动下筋骨,便翻过围栏,走入人群,至于岛屿周围的寻海警察?看到神栩的一瞬间直接爆血而亡。
“好了,接下来,就该去找人了”。说着走入人群,很轻易的控制一个人,随后这人身体就明白,给大脑充血,几番花言巧语下,就把神栩当成挚友,开始带着神栩往首都去。
“方长那边不一定靠谱,以防万一,我还是要想想后手”。
别墅内,神栩在思考对策,水无缠是要杀的,但做事也要量力而行,打不过对方还死磕,那是愚蠢的莽夫之道,不是神栩的道。
“我是不是该建立个实力”?
末世后,除非有前世雷神那般的战力,不然,单打独斗还是有限的,更何况,哪怕前世占领一块大陆的雷神,也是需要下人的。
从这点来说,有自己的势力也是可以的,但有优有缺,从来没有十全十美。
个人就是十分灵活,缺点就是个人战力有限,还有生存方面的问题。至于集体,就是与之相反。
但从目前情况看,还是有必要建立的,毕竟什么事都要亲力亲为,还是太麻烦了,再加上还有控血的能力,除非是干尸,不然,想要造神栩的反,那是痴人说梦,只不过目前对于活人,只能一对一控制,故此,选人方面还是要深思熟虑的。
“按前世的说法,古前这时候应该还在煌月大学做教授”。
“既如此,那就去天锦市”。
而这次,神栩必须本体去了,倒不是不想用血分身,而是他目前的血能只能分一个,再分一个就要因为贫血直接昏死过去,毕竟自己血就那么多,就算输血补充,血分身回来是直接融为一体,第一个血分身是百分之三十的含量,第二个自然也是。
补充进来的血液顶替了后者,第二个血分身合体,下场就是爆血管。
虽然神栩能控血,但一直保持在爆血管的临界值,那是没事找事,更何况如今不需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