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如说。
这反而使得这个赌局更有趣了。
时隔一年,三个男人从天南地北跑到这家破旧的老酒馆里面,只为进行一局筹码不到100纳克的赌局。
这真的是很有趣。
即使毫无意义。
克里森的脸上露出了饶有兴致的笑容,靠着丰富的经验首先就将手牌打完,看着陈逸和洛克恩进行最后的角逐。
最后。
洛克恩输得毫无悬念,在场中就他一个人是第一次接触扑克牌,毫无经验,拿到好牌也不知道怎么出。
“老板,结账!”
他掏出100纳克拍在吧台上。
短暂的一局扑克游戏过后,克里森戴上了手中的礼帽,临行前还提醒陈逸:“旅行者先生,最近斯科尔王国在跟其他王国争夺海上贸易线的归属权,很有可能要打仗了,旅行到那里的话可尽量不要乘坐海船。”
“多谢提醒。”
“不客气。”
随后。
克里森拄着手杖乘上停在酒馆外的马车,消失在道路的尽头,与此同时,陈逸继续踏上旅途。
“呃——”
洛克恩打了一个酒嗝,手里拎着瓶啤酒豪饮离去。
路上。
马车厢内的保镖问克里森:“先生,为什么要参加这种毫无意义且无聊至极的赌局?真的有趣吗?”
“当然。”
克里森笑着说:“那可太有趣了。”
正因为毫无意义,正因为毫无理由,这才是最有趣的地方,他都快要忘记这种不受本能欲望与利益驱使的愉悦是什么感觉了。
大概是少年时候顺手在路边捡到一根笔直如剑的树枝那种感觉,然后跟小伙伴们炫耀的时候收获一众羡慕的目光。
就是这种心情了。
次年。
嘎吱!
一个风尘仆仆的青年推开了酒馆的门,在几人的目光中欣然一笑:“听说这里有几个无聊透顶的人,不知道我能不能加入你们?”
就这样。
每年酒馆这天的聚会再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