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倒是可以理解了。
随后男人就更加好奇的询问道:“小哥们,你是怎么现在就已经出来的?距离十五天还有好久吧?”
林立抖了抖自己身上的校服:“大哥们,我才十七,加上在所里有一点关系,所以一天都没关,就被放出来了。”
镇魔司里有人想当自己爹,这不是关系什么是关系?
“哦哦,怪不得呢,我说那天怎么就你头上戴了面罩,我还寻思你是什么关键人物呢。”男人恍然大悟。
林立无言。
自己确实是关键人物,毕竟没自己压根就没这次抓捕行动。
“挺好的,十七岁,真好啊,拘留所待着是真没意思,能不呆自然是不呆的好,看到你没事,哥们我也是真心的为你感到高兴。”男子又拍了拍林立的肩膀,语气更加的欣慰。
这情绪还真不是装的。
男人之间的友谊,有些时候就是很奇怪的就产生了。
两个完全陌生的男人,甚至会因为在高速上互相打了几次双闪,就一路相伴一起跑个上百公里,默契的你追我赶,在其中一人下高速时,不舍的鸣喇叭致意。
何况是自己与眼前这个小哥们?
要知道,他们两个很有可能是混过一条道上的人,这甚至都不是哥们能形容的,可以称之为连襟兄弟了。
至于是什么道,能用混来形容的,自然不太阳间。
“见到你挺开心的,但我还有事,就此别过?”不过也就这样了,对方说道。
“相逢即是缘,哥,咱一起去吃个夜宵?”林立立刻建议。
“这就算了,哥真有事呢,咱们山水有相逢,还能遇见的,下次再说吧。”对方摆了摆手,客气的拒绝,随后就继续向前走。
自己想知道的东西还没问出来,怎么能让他走了。
“哥,我可以请客!”林立回头大声的说道。
时间=路程÷速度。
那么逆转时间=速度÷路程!
此刻公式展开,时间回溯!
只见男人原路后退,随后回到了与林立对视的状态:
“话又说回来,你说得对,相逢确实有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