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回餐桌旁,心安理得地享用起在我看来,“是他因为寄住在我家不好意思而做的”早餐。
这土豆饼看着不错,我先夹了一筷子送进嘴里,外脆里嫩,咸香软糯,味道简直可以和店里买的一拼。
他还有这手艺呢?俗话说,吃人的嘴软,大口嚼着土豆饼的时候,我又有些原谅了那个出言不逊的家伙。
正吃着早饭的时候,胡之菲打着哈欠出来了。
她看看我,问:“李驰呢?”
“不知道。”
胡之菲的目光又转到了桌上,她说了句:“你做的?”
我讪笑道:“你尝尝。”
胡之菲拿起筷子夹了一口土豆饼,立即说:“不可能。咱俩做的都没这么好吃。李驰做的吧?”
“被你看穿了。”我撇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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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之菲又从锅里舀了碗稀饭,喝了一口,咂吧嘴说:“不错。白米粥都这么香。”
我含糊地“嗯”了一声,内心虽然不想承认,但这个家伙也不是一无是处,起码他动手能力挺强的,比咱俩都强。
也不能说我和胡之菲不会料理家务吧,可我们俩合伙做饭这件事只坚持了没几天就不了了之,正是因为我们的做菜手艺都不咋地,只是能吃,而不是好吃。
“姐,这下你对他改观了吧?”胡之菲突然从碗里探起头来,看看我,有些得意地说,“瞧瞧,我就说他这人挺好的。”
我不说话,心里想的是,那是你被他的糖衣炮弹给攻陷了。
看着胡之菲圆圆眼睛里闪着光的模样,我猜胡之菲对李驰有点意思,搞不好正因如此,她才希望把他留下。
也许是我小人之心吧,我不由得想到了傅恒,难怪胡之菲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