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的时候,余凯就像任何一个孩子聪慧好学的的父母一样,对余小冬的钢琴天赋赞不绝口。
甚至还非常乐观地憧憬着,自己孩子以后能够成为夏国钢琴界的一颗新星,然后顺利成为业界的巨擘,然后成为钢琴界的泰山北斗。
「才喝几瓶就醉成这个样子啊?」
江侃不屑地看了一眼余凯手边的两瓶喝光了的啤酒,轻蔑地「哼」出声来。
他是能够理解这家伙此时的高兴劲儿的,毕竟余小冬从小学习成绩就不怎么好,皮得很又不听话,没少让余凯他们两口子操心。
没想到一次偶然的机会,竟然发掘出了他小孩的钢琴天赋,这怎能不让他感到惊喜呢?
「嘿,你可是说过可以帮我介绍一个好老师的啊,可不能耍赖!」
余凯的老脸已经通红,但依然还记得今天出来吃饭的目的。
「不会耍赖的,但是我也只是认识人家而已,关系也不是特别熟稔……只能说帮你问一问,可不敢打包票啊!」
江侃想起的人选,就是之前那个琴行的老板庞观,因为自己弹奏了《致爱丽丝》之后就对自己奉为天人,说了几次邀请自己吃饭了,但却总又因为各种出差、录节目而错过,再加上这家伙也经常回魔都去办事,所以在上次魔都音乐学院一别后,还没有再见过面。
两人谈兴很高,这一晚火锅也吃得很尽兴。
回到家,江侃就给庞老板拨去了电话。
「哈,江老师?怎么今天突然想起了给我打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了庞观惊喜的声音。
「是又创作出什么新的作品,邀请我来品鉴品鉴吗?哈哈!」
不知怎么的,听到对方的声音,江侃还是有一点过意不去的感觉,毕竟说好了之后常联络的,自己也没有主动给他打过一次电话,反而是这次有求于人了才联系他。
而且说好的去魔都音乐学院给学生上一堂钢琴课的,这段时间也一直因为参加节目而疏于练习钢琴,更别提在这方面有什么长进了,因此也是一直未提过。
「哈哈……是这样的,有个不情之请……」
一通电话打完,只花了5分钟。
庞老板非常耿直地同意了江侃给自己塞一个「天资聪颖」的学生的请求,在问起学习费用的时候人家还豪爽地大手一挥,表示不就是多一个旁听的人嘛,他最近一直都有在带学生,一个是带,两个也是带了,完全不需要什么费用。
「这下老余那口子也不会纠结小冬的学琴费用了吧……」
一边挂上电话,一边想着以后还是要多和别人走动走动,江侃心里的这件事情总算是落了地。
时间很快便来到了周三,江侃在跟老杨请了个假「出去找灵感」之后,就和周老板几人一起去了燕京,以歌会友。
这也是之前就说好的事,一行人所坐的飞机刚落地,立刻便有一群打着「欢迎冬雨乐队莅临指导」牌子的歌迷前来接机,把除了江侃之外的另外几人给开心得见牙不见眼的。
「各位,这位就是写出《冷雨夜》和《喜欢你》两首风靡一时的歌曲的作者江侃,和它们的表演者冬雨乐队,大家掌声欢迎!」
晚上,在一个燕京的篮球馆中,举办了一场来自全国各地的摇滚乐团的聚会。
主办方非常豪气地租赁下了一个可以容纳一万多人观众的篮球馆,观众席上不说是饱满,上座率也有七八成的样子,气氛那是相当的热烈。
「喔~这个乐队可不简单啊,这两首歌简直是近几年最好的摇滚歌曲了,简直是给死气沉沉的乐队音乐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是啊,这两首歌刚发的
时候,我可是无脑循环听了一周的时间,每次摸到吉他的时候都不自觉地弹奏起《喜欢你》的前奏!」
「摇滚是不会死的,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这一点!」
台下的观众们,也即是全国各地赶来参加这个***的各路乐队,都纷纷表达了自己对江侃等人的肯定,他们露出了虔诚的表情和期盼的目光,等待着这两首歌的前奏响起。
「嘿,今天终于是看到了江侃的真人了!我太崇拜这哥们了!」
之前很是为之疯狂的「夹a吗靓仔」群里的几位仁兄,今天也都不远千里地来到了现场,他们都身穿着各式夸张的皮夹克,专门临时去理发店里剪出了在结婚生子后多年没有留过的朋克发型,甚至还有人用纹身贴给自己贴上了好多当年自己所喜欢,但后来却迫于家庭和舆论而不得不洗掉了的夸张纹身……
特别是那位琴行老板,此时也留了一头粉红色的鸡冠头,穿着无袖的黑色皮夹克,左肩上纹着一条龙,右肩上纹着一个骷髅头,简直堪称是现场最靓的仔,吸引了无数人好奇或羡慕的目光!
当司仪宣布冬雨乐队出场的时候,全场都爆发出了一浪又一浪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和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