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白鹤双眼的焦距逐渐飘远,说道:“我的故事也一点都不精彩,其实都没什么好说的,几句话就能讲完。”

“我其实出生在一个还不错的家庭。我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商人,虽然做得也不是很大,但总体来说,家里一直都不缺钱。”

尼克和乔治都嘘了一声,说道:“哇,原来宋兄弟你居然是个少爷,失敬失敬!”

宋白鹤暗中撇撇嘴,也不阻止他们,等他俩安静下来,宋白鹤继续说道:“按照一般家庭的标准来说,父母对我一直都还算不错,从来没缺少过我的吃穿用度,虽然他们生意很忙,见面的次数不多,偶尔才会回来见我一次。”

“我从小不怎么爱学习,上学也不认真,每天只想着该去哪玩,找什么乐子。因为我知道,我认真上学好像也没什么用处,反正我们家有钱,不管我学成什么样子,将来我长大了也是过有钱人的生活。”

“爸妈总说,我要是不好好读书,等他们老去之后,担心没人照顾我,替我遮风挡雨。要我好好读书。”

“可我不这么认为。学得不好,将来的生活也不用发愁,学得好了,工作赚到的钱也是家里的零头,没有什么意义。既然如此,我还费那劲干嘛?”

“我就这么从小一直混到现在,战争就爆发了。”

“原本,我是不用当兵上前线的,爸妈已经决定按照规定,交一笔钱帮我免除兵役了。这些钱对我们家来说并不算多。”

“但我不服气,爸妈总说如果哪天没人照顾我,我就过不下去了。我不信他们说的,我要成为军人,向他们证明一下,我自己也能照顾自己。”

“另外,总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成为士兵并且走向战场是我的使命,我必须这么做。”

“所以我背着爸妈,偷偷来当了兵,既然我人已经到这里了,他们应该也没什么办法了吧?”

这个成为士兵的理由,听起来有些生硬,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林书强行给宋白鹤安排了这么一个幻境的背景,他实在是很难安排一个非常合适的理由。如果给宋白鹤强行安排一大堆不符合他自身的其他记忆,又会让他缺乏代入感,导致幻境的效果大打折扣。

林书已经尽力了。

好在,幻境中的人也不会对此产生怀疑。

宋白鹤把这种使命感归结为神的喻示。

宋白鹤还在说着,只听另外两张床上传来鼾声。

乔治和尼克已经睡着了。

宋白鹤也不恼火,于是他闭上嘴,同样也沉沉睡去。

……

军营的训练枯燥无聊,宋白鹤其实很后悔他头脑一热就参加了军队。

“如果我不自己偷偷跑来的话,现在应该还在后方哪个安全的城市里,和过去一样,天天找乐子吧?我可真是自讨苦吃。”宋白鹤想道。

不过他也并没有多后悔,幻境强加给他的那种使命感让他至少不会兴起半途而废的念头。

但是虽然不会半途而废,但是宋白鹤从小娇生惯养,没有吃过什么苦头,陡然来到军营这种地方,号令森严,自然非常不适。

不仅如此,他的两个室友还是两个自来熟,让他有些厌烦。

宋白鹤训练之余,有时候会找一个角落躲起来,一个人发呆,享受一下难得的片刻宁静。

可是乔治和尼克就好像头上长了个雷达一样,经常能够找到他身边来,然后舔着脸上来打招呼,和他聊些不着边际的话,让他心中烦闷。

可是,那两人又是厚脸皮,赶都赶不走,骂他们他们也觉得是在开玩笑,还嬉皮笑脸,就像两块牛皮糖一样,死死粘在身上。

宋白鹤倒也没有多讨厌这两个人,毕竟这两个人也没有什么恶意,但他觉得很烦。

他只想清净一下,而这两个人就是破坏清净的罪魁祸首!

……

这天,训练结束后,宋白鹤躲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抽着烟。

宋白鹤从小不爱读书,就爱找乐子,抽烟喝酒之类的不良嗜好自然也都沾染上了,一个也没落下。

军营里本来不容易弄到香烟,但是宋白鹤只要愿意花钱,总能想办法弄到。

他在角落里正在吞云吐雾,两眼微眯,一副享受的样子。

这时,从旁边走来三个人。

为首的是一个非常壮的大汉,身高接近两米,全身都是发达的肌肉,走起路来就像一座移动的小山丘,即使只是路过,也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大汉身边跟着两个手下模样的人,虽然没有大汉那么大的压迫感,但同样也是全身肌肉坟起,异常强壮的类型。

盛世红妆凤临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