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北平风沙飞扬天寒地冻,朱高炽挺着孱弱的身子站在夜风中为众人送别,一碗壮行酒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看着这个好像比自己都年长,实际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曹阔同情的安慰道:“不必忧虑,北平不同于别的城,这里可是曾经的大都,王爷又在这里经营多年,岂是那些南蛮子想进就能进的。”
朱高炽依旧愁眉不展的低声道:“不瞒楼主,白日里若不是你搅了南军后阵,只怕是张掖门早就破了。趁夜偷袭也是无奈之举,敌我兵力太悬殊了,为了御敌,我把城里能拆的石料、木料都搬到城头了,如今已经无以为继。今夜若不能打乱南军阵脚,明日待他们继续攻城,恐怕高炽就不会再有今日之幸了。”
“守城?”曹阔望着月朗星稀的夜空,又瞅瞅碗里的水酒,突然说道:“没了石头,可以多准备水和泥沙。”
“什么?”朱高炽不明其意。
“这个时节虽然还没达到滴水成冰的地步,但是一桶凉水浇在身上,任谁也受不了。南军不习北方气候,更是惧怕受寒,他们再来的时候世子大可以往城下倒水,再让农夫多备些泥沙在城里,万一城上结了冰,可用泥沙铺路,走起来不会因脚下有冰而滑倒。”曹阔说完又上前一步搂住他,贴着耳根道:“放心,就是为了昭玉,今夜也杀他个七进七出。”
听到这个馊主意朱高炽不自觉的就打了个寒颤,然后猛拍曹阔肩膀:“还是楼主有办法!放心!”
曹阔笑着把碗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把酒碗摔在地上,随着众人一同出城。
其实最后他就是开朱高炽一个玩笑,没想到世子还认真了,还会意的让他放心。
今夜之后,世界上还有没有他曹阔这个人都不知道,他又何曾真的想过去做朱棣的女婿。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现在的心情非常好,就好像一切压在心头的事情都迎刃而解了似的,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他突然有些想花想容,想刚进百丈崖的日子,又突然觉得有些对不起跟他一起来的这些人,特别是梁梅和翼蛇,不禁莫名苦笑起来。
“楼主,咱们怎么打?”柳鸿文靠了过来。
如今的柳当家已经是北平城里有数的骁将,这人从过军落过草,可谓是能征善战,这次守城他就是辅佐世子朱高炽的几名将领之一,怎么会不知道偷袭该怎么做,否则那么多年的土匪就白当了。
曹阔清楚他心里想什么,于是道:“毛毛在山上很好,就是土匪的习气改不了,兄弟们在山上的家眷也很好,大可放心。”
听到毛毛平安无事,柳鸿文在马上偷偷向曹阔抱拳:“鸿文代兄弟们谢过楼主了。”
望着眼前黑压压的阵营,曹阔突然雄心渐起,说道:“我要是你,就不包马蹄,大张旗鼓的冲过去。”